媒体揭秘:驻国办纪检组如何以一管九
举报箱在醒目位置
驻国办纪检组办公楼
信访资料查找问题线索
揭秘
中纪委网站“近距离”栏目又更新了,这是中纪委新任宣传部部长陈小江任职后,该栏目首次更新,同时带来了“大招”——揭秘驻国办纪检组。驻国办纪检组归口监督的单位有9家,分别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国家信访局。
单位内网有一键直达纪检组的举报邮箱
驻国办纪检组组建后,对监督单位的司局级干部问题线索整整起底了一个月。同时,对9家单位开展了2轮走访调研。
驻国办纪检组设立后,被监督单位的干部这样说道,“原来就是自己盯自己,现在忽然感到外头或上边有了一帮盯着你的人,就像头上悬了一个‘监测器’。”就在今年4月初的一天,某单位的一位局级干部在得知中央纪委驻国办纪检组组建的消息后,第一反应是“退房”。她匆匆办理了违规多占住房的退回手续。但后来,仍然受到了严肃的纪律处分。
驻国办纪检组是如何做到9家单位都感到“纪检组就在身边”?
首先是设立举报渠道。标注着“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的廉政信箱被放置在各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上面还注明纪检组的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翻看9家单位的内部通讯录,里面增加了纪检组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而当你打开单位内网时,眼前就是可以一键直达纪检组的电子举报邮箱。
除了设立举报渠道,驻国办纪检组还建立了8项监督工作机制:“两个责任”落实;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干部动态监督;畅通信访举报;例行沟通会商;廉政谈话和约谈;定期走访工作;工作信息报送。
针对“两个责任”的落实,纪检组紧盯四类“关键少数”,与其经常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这四类“关键少数”分别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同志、机关纪委书记和司局级“一把手”。
单位选拔司局级干部要向纪检组沟通
干部的任用选拔是纪检组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但是,驻国办纪检组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单位选拔任用干部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流于形式,把纪检部门出具意见当成签字盖戳。
对此,驻国办纪检组明确,被监督的9家单位在选拔任用司局级干部的动议阶段,应主动与纪检组沟通。纪检组对各单位司局级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也就是说,单位想要选拔司局级干部,也要过派驻机构这一关。
每月至少去一次被监督单位
驻国办纪检组有几个纪检室,各纪检室有自己的监督单位。按照分工,每个纪检室每月要到联系单位走访工作至少一次。当然,纪检组还会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司局级干部、新任职干部、收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干部等三类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驻国办纪检组副组长王家伟说,“在走访调研中,我们发现各单位内部监督存在‘三不够’的问题:编制不够、人手不够、能力不够。”
这9家单位共有行政人员2100多名,其中司局级以上干部600多名,正高专业技术人员70余名,监督任务繁重。但是,内部监督力量却相对薄弱:有的单位原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撤销后,没有及时补充和调整;有的机关纪委与人事、办公室等部门合署办公;有的机关纪委没有专职工作人员。
在驻国办纪检组建议下,9家单位开始充实内部监督力量:国办机关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纪委,设立纪检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港澳办申请增加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用于加强机关纪委工作;法制办设立机关纪委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发展研究中心设立机关纪委书记1名;信访局选调1名机关纪委书记。
文/本报记者 张伟 供图/中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