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使用全国统一誓词
西藏:宣誓使用全国统一誓词
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誓词使用全国统一的誓词。同时规定,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人员着正装、民族服装、职业装。
记者廖卫华 实习生聂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