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火腿肠进超市被当小偷 遭罚款举物拍照
男子被超市怀疑偷了根火腿肠 罚200元举物品拍照
9日整个晚上,刘先生都难以入睡,“我就是裤兜里放了一根火腿肠,怎么就说我是小偷呢?”
裤兜里装根火腿肠 被怀疑是小偷
12月9日晚上9时,在矿山路住的刘先生去附近的万家和购物广场李家堡店给家里养的猫买火腿肠。因为商场在改造,他没有找到之前常买的火腿肠,在提着一袋挂面结完账往出走时,被超市工作人员挡住了,“他们在我裤兜里发现了一根火腿肠,说是我偷的。”
刘先生说,家里养着猫,他就习惯性的在兜里装火腿肠作为猫食,当晚也是刚刚喂过猫,后裤兜还装着一根,进超市时忘了,“没想到被当做小偷了。我裤兜里的火腿肠也是以前在这家超市买的。”
当晚,无论刘先生如何为自己辩解,都没有起作用。超市几名工作人员将其带到办公室罚了200元,“他们还让我把那根火腿肠举着,给我拍照片,这不是在侮辱我吗?”
超市承认不妥 退还罚款还道了歉
回到家里,刘先生越想越难受,一晚上都没睡着觉。他拨打110报了警,后来因超市关门了,警方暂时未对此事进行处理。
昨日下午,刘先生再次报警,希望为自己讨回公道,“我要是盗窃了,如果超市能够提供证据,我毫无怨言。”超市店长陈先生说,当晚,刘先生被防损人员发现裤兜里有一根火腿肠,这根火腿肠和超市出售的是同一批次,因而怀疑是他在超市偷的。根据超市规定,他们没收了火腿肠,罚刘先生200元,拍照片是为了保留证据,后来就删掉了。
辛家庙派出所民警介入了调查。店长承认说,店内监控有很多盲区,没有证据表明刘先生裤兜里那根火腿肠是在店内偷的,“我们的确有做的不合适的地方,向刘先生道歉。”随后,超市退还了200元。
民警称,如果发生盗窃,超市应第一时间报警,没有自行罚款处理的权力。如果拍摄了视频或照片,也应删除。此外,刘先生也有不对的地方,超市门口有存包处,他不应该将涉嫌的物品带入超市。(记者卿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