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党中央批准,2007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每两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道德模范。2013年9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道德力量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肯定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对于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两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大力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凡人善举层出不穷,形成了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道德主流更加巩固。
为充分展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充分展现我国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凝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力量,今年,举办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主办单位周密安排、精心实施,按照群众广泛推荐、层层遴选审核、社会公示监督、民主投票评选等程序,严谨有序地完成了评选组织工作。根据评选结果,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王福昌等62名同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廖理纯等265名同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矢志不渝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道德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用先进思想、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为提升社会道德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要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