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别墅长期堵塞消防通道 居民“众筹”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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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别墅长期堵塞消防通道 居民“众筹”拆违

违建别墅长期堵塞消防通道居民“众筹”拆违

60多名业主众筹几万元,将101号别墅拆成一片废墟

一栋建于2004年的别墅,因为占用了小区消防通道,被人请钩机把房子拆掉一部分,但拆房子的不是相关部门,而是小区内的其他业主。

此事发生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聚豪天下小区。据小区业主黄先生称,业委会对于该房子的举报从2008年就开始了,但一直未得到解决,今年西乡街道办给业主发了《消防通道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后,小区60多户业主就众筹了一笔钱,拆除了该楼房,但被拆业主方却坚称,自己不是违建,是已经进行登记过的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其他业主无权拆除自家房屋。

60多户凑钱请钩机拆违建 被拆违建业主报警

今年8月1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聚豪天下小区的60多户业主众筹了几万块钱,请来钩机,对小区内一栋堵住小区消防通道的建筑进行拆除。据被拆业主代理人介绍,被拆房屋业主为冯某,拆房屋行为发生在8月1日凌晨3点左右,白天发现房屋被拆后,该业主曾经去当地查违办询问,对方表示“拆的话必须要有政府文件”。

发现房屋被拆后,冯某已经去派出所报警,并做了笔录,目前正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

但据小区业主黄先生介绍,在众筹拆房屋之前,小区业委会曾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试图依法解决问题,但“别墅堵住消防通道”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2008年我们小区业主把原来的小区物业炒掉了,开始自己管理自己,那时候就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违建问题,但一直没结果,于是在今年3月份,小区60户业主联名提议,共同决定强制拆除这栋违建别墅。”

该业主称, 业委会之前曾向深圳市消防局保安消防大队、派出所消防办、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反映过该情况,因占用了小区消防通道的大门,威胁到小区其他业主的生命安全,因此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拆除。“派出所说没有权力查违法建筑,就发函给查违办,查违办约了开发商好多次,但开发商都不出来应答,街道办就发了《消防通道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给我们,业主就众筹,拿着这个通知把它给拆了”。

据被拆业主代理人声称,今年9月份左右,小区业委会曾经委托中间人过来询问赔偿问题,但现在暂时不能接受,要交给公安机关查处相关情况,“无缘无故拆楼,没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是违法的,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们要求恢复原状”,该代理人称,如果最终小区业委会赔钱,他们还是会把拆掉的楼建好。

别墅确属违建

街道称是历史遗留问题

据被拆业主代理人介绍,房子已经被倒手了几次,2004年,聚豪公司在小区西面建了该楼房作管理小区办公室,后来2005年聚豪公司将该房屋转让给薛某个人,2008年薛某又将该房屋转让给冯某,最终以冯某名义登记申报。

该代理人否认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根本不是违法建筑,是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2008年,当时申报的材料已经全部交给乡街道办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了,已经登记过并且发了相关证明、回执,有证号的。再说,小区内其他的房子也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大家一块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拆我的房。”

但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5月12日,宝安区共乐派出所曾给当地查违办公室发过一份《关于共乐所转97区聚豪天下别墅的情况函》,该文件中称,该所接到保安消防大队转来的消防举报,声称该小区出口有一建筑物(101号别墅)堵塞消防通道,经派出所核查,第101栋面积约300平方米,作为办公用途,现正在装修,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该建筑属违法建筑。根据相关规定,转西乡街道办查违办处理。

该别墅属于违建的说法也被西乡街道办查违办公室负责人证实,据该负责人介绍,该建筑确实属于违建,但也是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处在“待处理”的阶段,即使是查违部门,也不能强拆,其他业主如有异议可走司法程序,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疑问:“众筹”拆他人违建是否合法

违建房屋应该由谁拆除?程序是怎么样的?如果相关的查违建部门不作为,其他业主有哪些救济措施?针对此类问题,北青报记者采访了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

律师表示,房屋在没有被判决违建的情况下,一般推断为合法,房屋是否属于违建,需要经过法律程序进行确认,由公权力或者房屋所有者自行拆除。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作出处罚,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公民个人或其他机关、单位不能擅自拆除他人的违章建筑。

韩骁律师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聚豪天下小区业主的上述行为无合法依据,对违章建筑构成了侵权,如果房屋价值比较大,还可能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虽然违章建筑方的违章建筑是违反公法,但并不影响其就该建筑取得私法上占有请求权,其他业主未经同意故意将他人所有的财产损坏,应当赔偿违章建筑方全部损失。

律师表示,对于违建问题,现有的救济程序很多,如通过向城管举报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拆除,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强制拆除都是可以的,但像上述业主自己采取私权利救济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在采取一系列正常手续后,如果违建业主坚决不拆,可以走法律程序申请当地查违办直接强制拆除,前提是履行通知的义务,但如果自行拆除的话,就算确认是违建,也涉嫌侵犯别人的财产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私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对话

“众筹”业主:投诉七年没解决 拆楼责任一起担

因小区规划的消防通道被该楼房堵住,影响了小区其他业主生命安全,小区业委会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但一直未得到回应,最终选择了自行拆除。针对此事件,北青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聚豪天下小区业主黄先生。

北青报:业主发现违建是在什么时候?

黄先生:几年前就发现了,业委会也一直在向有关部门投诉。

北青报:具体什么时候开始的?

黄先生:我是2006年开始装修,2008年入住。在我房子装修前,小区曾有一个管理处,当时小区住户少,管理处开发商说没地方给保安住,就在出入口搞了一个临时建筑,2008年业主们把原来的物业炒掉了,那时候开始就已经有投诉过,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北青报:都向哪些部门投诉过?

黄先生:我们一直依法做事情,按照法律程序走,曾经向深圳市消防局保安消防大队、派出所消防办、街道办都反映过这个情况,因为小楼堵住了小区的消防通道,关系到小区几十户几百口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我们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拆除。

当时派出所说是查消防的,没权力查违法建筑,就发函给查违办,查违办约了开发商好多次,但开发商不出来应答,街道办就发了《消防通道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给我们,业主们就众筹,拿着这个通知把它给拆了。

大概是今年4、5月份,街道办当时为这个事情还开了一个碰头会,开完会后,就委托给居委会处理。

北青报:为什么后来还是选择了自行拆除?

黄先生:这个事情不能再拖了,要尽快处理,越拖问题越麻烦。

政府部门之间踢皮球,你踢给我,我踢给你,有些事情大家都不想去理会,尽量减少部门之间的争执,这个事情你可以管,我也可以管,小区就好像成了“没爹没娘”一样。

北青报:相关部门称,别墅的业主已进行历史遗留问题登记,也就是该房子进入了“待处理”阶段。

黄先生:登记不等于确权,而且有几类问题不能当做历史遗留问题的,占用消防通道、道路、公共设施、高压线、公用绿化带的建筑,都不能当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占用消防通道能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吗?

北青报:担心不担心被被拆业主索赔?

黄先生:我们每个业主都签名了,有什么经济纠纷的话,就60多户业主共同承担。

北青报:有后悔过吗?

黄先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都是为了小区利益在争取。本组文/见习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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