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情复杂 山东高院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审期限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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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情复杂 山东高院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审期限三个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5日对外宣布,聂树斌案因案情复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

当天上午,山东省高院法官向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聂树斌案代表律师李树亭介绍了案件的复杂情况,并告知张焕枝、李树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间三个月,至2015年12月15日。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在听取山东省高院法官的介绍后,签收了山东高院的延长复查期限通知书。当天9点30分左右,张焕枝、李树亭走出山东高院。

聂树斌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1995年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罪被判处死刑,2005年警方抓获名为王书金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供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至此聂树斌案出现重大变化。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山东高院5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复查此案,法官朱云三任复查合议庭审判长。

按照最高法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就在2015年6月11日,规定最后期限,山东省高院对外宣布,因案情复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5年9月15日。今天,山东高院第二次宣布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案件复查结果公布时间推至了2015年12月15日。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被警方抓获的王书金供认自己为“聂树斌案”真凶。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将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高法进行复查。2015年3月17日,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该案完整卷宗。2015年4月28日,山东高院将召开聂树斌案听证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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