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访美:会有第四份中美联合公报吗?
原标题:习近平访美:会有第四份中美联合公报吗? 习近平主席9月中下旬对美国的国事访问已经进入最后的筹备阶段。这将是一次划时代的访问,志在将中美共建新型大国关系理念及其实践正式引入中美关系,掀开大国关系
2013年6月8日上午,习近平同奥巴马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安纳伯格庄园举行会晤。会晤开始前,习近平和奥巴马在风光秀丽的庄园内散步,在轻松的气氛中交谈。
原标题:习近平访美:会有第四份中美联合公报吗?
习近平主席9月中下旬对美国的国事访问已经进入最后的筹备阶段。这将是一次划时代的访问,志在将中美共建新型大国关系理念及其实践正式引入中美关系,掀开大国关系的新篇章。这次访问的成败将决定今后5至10年世界上最主要双边关系的基调,对亚太和世界格局的转换进程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衡量一次国事访问的历史意义,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它的成果以何方式和内容加以呈现。通观当代中国与世界各国高层互访、元首会晤的成果范式,主要有联合公报、联合声明、成果清单三种,而无论从历史意义、时代烙印还是法律地位、内容规范角度看,前者都重于后者,谈判与缔结的难度也是前者大于后者。
中美之间曾经签署或发表过三个联合公报,分别是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期间签署的《上海公报》、1979年双方签署的《中美建交公报》和1982年里根总统访华期间双方发表的《八一七公报》。这三个公报是中美在冷战时期开启对话和关系正常化的重要基础,但大部分内容至今仍然适用,有关台湾问题的部分更是具有持久意义,至今都是指导双边关系的纲领文件和政治基础。
近些年中美两国元首互访和在多边场合双边会晤的成果形式均为联合声明,每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则必有发布冗长成果清单的“规定动作”,内容往往是重申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阐述双方对中美关系发展的各自和共同愿景,总结归纳访问达成的具体共识,更多意义上像是工作文件、技术文件,很多内容在一经发布完成其历史任务后便被尘封甚至遗忘。
现在距离中美之间最后一份联合公报的签署和发表已经过去30多年了,尽管三个联合公报仍有现实意义,但谁都知道它们的内容已不能完全覆盖当今世界和中美关系的基本特征,《上海公报》对越南问题以及亚洲其它地区局势的看法早已过时,美国售台武器的事实操作一再突破“八一七公报”中的美方“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默契,台湾问题也不再是中美关系居于表面的唯一核心难题,如今需要两国领导层倾力关注、妥善处理的共识合作点和分歧敏感点大多是全球性的。
最重要的是,中国在成长,美国在改变,中美关系的性质和影响今非昔比了,其所依托的世界也大不相同了。如果说上海公报重点解决的是在美苏争霸背景下中美相互靠拢并打开重新交往之门的问题,建交公报重点解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与美国交往的地位问题,“八一七公报”聚焦的是美国售台武器问题,那些现如今中美之间需要的指导原则则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合法性范畴。
过去数年来,用什么样的新的政治文件指导两国关系,在双方高层和战略学界头脑中一直是个若隐若现的问题。2011年1月,美国前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斯考克罗夫特在《纽约时报》撰文主张中美缔结一份新的历史性的联合公报。后来,李侃如、基辛格等知名人士均曾表达过相近的愿望。
来自美方的最新动议由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研究学院教授蓝普顿发出。他2015年5月6日在世界中国学论坛会议上所作的引起广泛关注的演讲建议,中美发表“第四个联合公报”“阐明一、两个主要观点”,规划一种远见:第一,世界已经改变、权力分布已经改变,均势和稳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而让任何一个国家来主导都不足以达到均势的稳定;第二,两国将会通力合作,并与别国合作,共同建立和调整当前的经济和安全机制,以反映新的现状”。
卡特中心中国项目高级顾问、柯氏策略咨询公司总裁柯白说,就像美国的夫妻在结婚多年之后再次举行一个重新向对方作出承诺的仪式一样,美中两国虽然不是夫妻,但是的确有必要以某种形式重新向对方作出承诺。
2014年4月日本外交学者网站发表的作者显示为中国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和美国对外政策教师J·M·诺顿的一篇评论称,第四个公报可以更好地反映冷战后两国关系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新的双边关系;它还有助于减少误解、误判和沟通错误,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和尊重对方合法的国家利益和安全担忧,而这反过来又可以帮助化解紧张关系、缓和新的地区结构性危机。
不过,更多内行人士并不认为中美第四个联合公报有多大可能性。长期以来的一个显著现象是,对于中美已有的三个联合公报,中方强调的次数和程度要比美方多的多,在理解上也比美方广义的多。在美方内部看来,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形成在冷战结束前的遥远过去的“过时货”,它们并不具备足够的法律约束力,即便有那么一些也不能凌驾于美国的国内法之上,因而不应成为约束美国对华行为的一劳永逸的枷锁。美国政府同时更没有兴趣为自己敲造一个新的枷锁。
美国政府的通用口径一直声称其两岸政策是基于“一个中国政策、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和《与台湾关系法》”。《与台湾关系法》的性质是一部具有持续执行效力的美国国内法,它在1979年中美建交的同时经总统签署完成立法程序即行生效,通过授权“继续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之间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以促进美国的外交政策”,并规定美国“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与之并行的还有美国在内部向台湾方面作出的“六项保证”。
所以,如果有第四份中美联合公报,它必须面对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是如何在两国之间达成共识,重申、延续已有三份联合公报至今仍然具有意义的精髓部分,特别是在台湾问题上。而这一旦以第四份联合公报为壳重新谈判,无异于在中美之间引爆一颗埋藏已久的政治上的定时炸弹。要么,双方就得巧妙绕开这个难题,把第四份公报的焦点聚集在那些两国能够达成共识的问题上。
至少,蓝普顿对第四份联合公报的内容建议是可取的。即便不必须有第四份联合公报这个外在形式,中美高层也很有必要深思蓝普顿口中那两个需要作出规划的“远见”,通过彼此之间的战略和政策协调向国际社会作出交代。对急于青史留痕的双方最高领导人来说,能在习近平作为中国国家元首首次对美进行的国事访中签署或发表这样一份联合公报,是具有诱惑力的,对两国关系可以产生增进互信的效果,对外界也是能够形成说服力的。
目前中美关系正在生成的新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两国准备以什么样的姿态,通过良性还是恶性的互动,左右世界格局和国际安全局势的走向;二是两国将会进行什么样的再平衡,确定全球经济和国际市场在今后10至20年的走势和基调。如果能有第四份中美联合公报,把这两个问题说清楚已经足矣,就能够像当年《上海公报?发表和邓小平访美一样对世界产生重大影响。有趣的是,根据香港《大公报》披露的消息,就在蓝普顿提议中美发表第四份联合公报之后,在同一个场合,与会的中美两国嘉宾纷纷回应,对蓝普顿的做出比较消极的反应。
中国前外长李肇星说,“要把现有的三个公报落实好。文件再多,关键是落实。譬如说,上海公报(承诺的)‘一个中国’;譬如说,建交公报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譬如说八一七公报,不向中国的一个省或一个部分卖武器了。关键得做到。还有就是不要双重标准。”
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副会长包道格表示,美国目前不会考虑签署第四个公报,“美国对此没有市场,不会有任何结果。原因包括,因为缺乏远见和无能而阻碍它的成形。它会使美中之间的所有问题重新拿到桌面上来谈判,这是不实际的,也是没有建设性的,因此不值得冒这个风险。”
世界中国学论坛秘书长、上海社科院副院长黄仁伟说,“我们对有关第四个联合公报的问题讨论了将近十年的时间。中美之间的三个公报都是基于台湾问题的。对于中国来说,如果有第四个公报的话,台湾问题仍将是核心。”
不过卡特中心中国项目主任刘亚伟认为,不能因为前面三个公报都是讲台湾的就不能有第四个公报,“建设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就是有一个公报来定义新型大国关系。”
众说纷纭之际,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双方在社会上尚未形成有利于推出第四份中美联合公报的共识基础和创意氛围,这种创意必须超越双边关系的固化思维,为之树立一个全球视野,而全球性的中美关系毫无疑问正在成为当今世界国际政治的一大活生生的现实。再怎么说,联合公报都只不过是个形式和载体,关键是两国领导人是否清楚中美关系内核正在发生变化,并能够从中获得足够的想像力,为即将开启的习近平访美行程确立理应属于它的“时间价值”。(晓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