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退休职工冒充中纪委骗取75万
原标题:冒充中纪委 66岁退休职工骗75万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花甲年纪的山东老汉蒙某,原本是山东齐鲁石化公司的退休职工,编造自己是中纪委返聘办案的副部级巡视员,以帮其亲戚调动工作为由,骗取事主路某75万元。
今天上午,因涉嫌诈骗罪,蒙某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受审。
现年66岁的蒙某退休多年,高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为山东淄博。2015年1月11日被朝阳警方刑拘,同年2月15日被逮捕。
据朝阳检方指控,2014年7月至12月期间,蒙某在朝阳区劲松等地,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以帮助办理调动亲戚工作为名,骗取59岁的北京籍男子路某75万元。2015年1月10日,蒙某被抓获归案,赃款已损失。
检方认为,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10时40分,身高一米八、头发花白,戴着眼镜的蒙某被法警带进法庭,蒙某的女儿女婿到庭旁听。蒙某的辩护人在获得法庭允许的情况下告诉蒙某,他儿子因为公司有事,所以没能来参加这次庭审时,蒙某带着哽咽的声音说了声“谢谢”。
在法庭上,蒙某认罪。
蒙某称,自己只是一名群众,1968年在济南军区后勤部当兵,1971年退伍,1971年开始在山东省齐鲁石化公司参加工作,2002年退休。
蒙某在公安机关供述时,坚称自己没有编造中纪委的身份。
庭上,当公诉人讯问蒙某是否承认其编造了中纪委身份进行行骗时,蒙某说“我认罪,一共拿了他们95万,后来退还了20万元,剩余的75万都投资到了自己的高科技项目上了,没有钱还,他们报了警。”
记者了解到,高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说,2014年6月初跟朋友路某吃饭时,路某称自己有个亲戚想调到中纪委工作,问他有没有办法,高某当时说让他想想。
一个月后,高某曾经想起两年前吃饭时认识的朋友蒙某。高某说,当时认识蒙某时,蒙某说自己是某书画院院长,当场还写了毛笔字,所以对他没有戒心。
高某说,后来蒙某说他被中纪委返聘到办案组做副部级巡视员,“所以我当时问他是否可以帮忙调动工作,他同意了,并说要85万元打点关系。”
高某说,“我将简历递给他后,过了几天他来电话告诉我说,中纪委没有编制了,可以调到监察部,但需要加10万块钱,因为行政级别提高了。他承诺两个月办好,谁知之后他一直以领导出差、年末放假办不了为由,一拖再拖,一直也没办成。所以我就跟路某找他要钱,并告诉他不办了,他退还了20万,然后就说没钱了。无奈下,我们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