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征意见结束 适时报送审议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已结束,期间共收到意见454条。交通部表示,对《条例》修订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适时报送国务院审议。
7月21日至8月20日,交通运输部通过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修订稿)的意见。这项工作现已结束。
《条例》修订稿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公众通过不同渠道表达了意见和建议。从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情况看,共收到邮件221封、意见454条,其中总体意见265条,针对条文的意见189条。相当一部分公众对构建“非收费公路为主、收费公路为辅”的两个公路体系及“用路者付费、差异化负担”的原则表示理解和认同,同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也有一部分公众对高速公路拟实行长期养护收费等制度持不同意见。
对《条例》修订的有关意见主要集中在:收费公路发展应突出维护公共利益、收费公路的统借统还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高速公路的养护收费制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范围、明确社会资本投资收费公路的合理回报范畴、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运营管理成本、加强收费公路运营主体服务监管等方面。
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交通运输部先后组织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和企业座谈会,部领导当面听取了专家学者、收费公路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公路使用者及行业协会代表意见。同时,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分别在本省区市召开了运输企业、公路运营单位、行业协会、相关专家等参加的座谈会,并征求了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交通运输部表示,目前正在认真汇总、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将吸收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努力使收费公路政策更科学、合理,对《条例》修订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适时报送国务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