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破窗”频现,倒逼依法“责众”
24日早上6点半,在焦桐高速泌阳县春水镇段,一辆大货车发生倾翻,20吨苹果散落在地,很快当地村民一拨一拨地赶到现场,然而这些村民却不是帮忙救援的,而是来哄抢苹果的。小辛和记者多次极力劝阻,但是没有明显效果,村民们只是暂时住手,接警赶来的民警只好采取强制措施。(8月24日《法制晚报》)
又是一起哄抢事件。尽管车主苦苦哀求,尽管多名警察在现场严厉制止,岂料,20吨苹果,倾刻间被村民抢得所剩无几。在百度里输入“哄抢”关键词,立马会出现几十万条搜索结果。抢橘子、抢鸡蛋、抢葡萄……哄抢事件在各地反复上演。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至今,仅媒体报道的哄抢事件就达30多起。疯狂哄抢现象,也被贴上了中国式哄抢”的标签。如何有效根治“中国式哄抢”,似乎成为当今社会一道难题。
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观察总结出有名的“破窗理论”,是对诸多哄抢事件的合理解释。“破窗理论”认为,环境可以对一个人产生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比如有人打坏了一块窗户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在这种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当货物整整齐齐摆放在车上,一切秩序井然时,一般人不会去抢;而当货物散落,秩序失控时,一旦有“破窗者”试图搬走货物,便会引发更多人“趁火打劫”。
一些人抱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是致哄抢“破窗”的诱因之一,但法律处罚的缺位,也受到广泛质疑。在目前媒体报道的数起哄抢事件中,现场都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即便是有警察制止,但没有形成有效威慑,哄抢者也得不到法律的惩处。公众道德的缺失、法制观念的淡薄,以及执法部门的“懒政”,都可能为哄抢行为推波助澜。殊不知,这种群体哄抢行为,就是一种盗窃抢夺的犯罪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也都对聚众哄抢公私财物行为作出了具体处罚规定。
可见,哄抢“破窗”频现,倒逼依法“责众”。哄抢不仅是道德失范,而且还违反了法律,绝对不是不抢白不抢。对于公私财产的保护,还是需要公安部门加大惩处力度,绝不让哄抢者逍遥法外。其实道理很简单,当抢一个苹果,比买一袋苹果成本还要高时,就不会再有人去抢了。也就是说,一旦提高了哄抢的违法成本,就很少有人再敢为之了。只有依法严惩,才能修复哄抢“破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