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只登记结婚引争议 被指权利随意未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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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只登记结婚引争议 被指权利随意未依法行政

七夕只登记结婚 甜蜜的乱令?

一年一度的七夕又来啦!福州市鼓楼区昨日消息,为了便于七夕当天的结婚登记,8月20日只登记结婚不登记离婚。(8月18日《东南快报》)

赞成一

苦衷善意可理解

表面上看,七夕“情人节”不办离婚登记,是民政部门对离婚自由的限制,但客观地说,这实际是民政部门应对“情人节结婚潮”的变通之举,也是无奈之举,并非刻意要将欲离婚者拒之门外。因而简单质疑、批评民政部门限制离婚自由,违反《婚姻法》有失公允。

与此同时,作为那些准备离婚的男女来说,对“情人节结婚潮”是心知肚明的,无论是排队等候之苦,还是现场气氛不对,他们都会有所考虑,非得赶在情人节这天来“凑热闹”办离婚的,毕竟是少数。因而,民政部门情人节“只结不离”并不会产生严重不利后果。因而,民政部门情人节“只结不离”的苦衷和善意应可理解,只要做好事先的通知预告工作,不让少数欲办离婚登记人士跑冤枉路,也就不必苛责,而应给予必要的理解乃至认同。

符向军

赞成二

理应为爱情让路

七夕这一天,在很多人看来是良辰美景,也就会顺理成章地出现结婚高峰。在这一天,婚姻登记处必然是人山人海。可是,工作人员毕竟是有限的,办事窗口毕竟也是有限的。作为民政部门,就应该尽最大能力满足爱情需要。很显然,民政部门的决定是正确的。

离婚也罢,办理其他手续也罢,等待几天,推迟一下,并不会有多么大的伤害,等上几天也无妨。七夕,民政部门没有时间办理离婚手续了,这恰恰是一个冷静的机会,也给想离婚的人一个台阶下。

七夕象征甜美的爱情,无论是迫切离婚还是并非本意的纠纷夫妻,都应该有为爱情礼让的大度。给他人的爱情期待一次机会,也是给自己受伤的爱情一次机会。七夕只办结婚证,为爱情让路有何不可?

郭元鹏

反对一

权力太随意

有关七夕的认知,是社会自发自觉的行动,作为国家公务系统一分子的民政部门,就没必要掺和了吧?如果是国家法定节假日,那民政部门可以依法公示可办理和不可办理的业务,广而告知,免得群众多跑路。这七夕就是个正常的“一天”,又恰逢“工作日”,凭什么不正常办理离婚呢?结婚是喜事、好事,但现在理念中、法治视野下,谁说离婚就是丢人现眼、就不吉利了,就配不上七夕这个好日子了呢?

不要小看这件事,这件事说明有关部门对自己的职责、对自己与民间情绪的互动关系还把握不准,还没有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还有拍脑袋的习惯。这是典型的权力随意和散漫。即便有一部分人集中办结婚,那可以增加窗口和人员来应对。

张翼

反对二

好心办坏事

政府机构可越权制定规矩,拒绝民众办理离婚等业务吗?政府的一天或是小事,民众的一天或无数民众构成的一天绝对是大事,岂能随意耽误?既然民众有离婚登记、收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查询档案等业务要办,工作日岂能不办呢?如果好心就可以乱来,如妇女节只为女同胞服务,建党节只为党员服务,荒谬行为屡见不鲜,岂是民众的幸事?政府好心办坏事的教训不少,岂能不鉴呢?

“七夕”只登记结婚,是服务民众还是方便权力?比如人民铁路为人民,但泉州动车站仅有两个退改签窗口,乘客吐槽:退个票不容易。

民众的幸福其实很简单,民众希望有尊严地活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就行,不需要政府大包大揽,只要政府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就可。

李云勇

三 言 两 语

每次黄道吉日,准新人就将婚姻登记处围得水泄不通。真不至于。有人吐槽,听说这种时候最浪漫的话是“老婆,你在哪儿?”

——伍均以

不只是福州吧,其他地方也有这样的。无可厚非。——孙雅

人作为群居动物,干什么都爱扎堆。好日子听着吉利,但扎堆办事耗费的精力时间要比平时多几倍,是不是得不偿失。

——刘云影

好日子有个好处就是好记。

——李波

好事为啥不能办好?“七夕”只收取现金,需要开票的当事人可以在8月21日(星期五)开票、领取收据,要民众来回跑,你以为民众有的是时间,不要请假,有的是钱财,不怕来回烧钱吗?

——李云

七夕象征的是爱情,而想离婚的人也未必就真的想离婚。七夕,民政部门没有时间办理离婚手续了,这恰恰是一个冷静的机会,也是一个台阶。

——郭源

虽然是好意,但的确于法无据。——牛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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