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官员“以权吸储” 公款存储成以权谋私新通道
公款,国家或集体的钱款。谁都知道不能打公款的主意,因为《刑法》里就明文规定了挪用公款罪。可是,不一定谁都知道不能打“公款存哪儿”的主意。现实中,就有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公款存储的选择权或影响力,与银行搞起了利益输送。
公款存哪儿?本不是问题。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力或影响力干预公款存储甚至“以权吸储”谋取私利,那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比如,福建省龙岩市查处的新罗区环保局原局长林文勇就是典型案例。据了解,林文勇在担任新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环保局局长期间,收受单位开设账户银行给予的好处,并向服务对象借款谋取私利。为此,该市纪委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储谋私逐利集中整治工作。除此之外,此类整治工作也在浙江、山东等地展开。
1 公款存储成为以权谋私新通道
明令禁止的“不敢”了,尚未规范的就成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日思夜想”的东西。既然公款碰不得,“公款存哪儿”的选择权就“退而求其次”地成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新通道。
公款吃喝不敢了,公款旅游不行了,公车私用不能了……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仅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
明令禁止的“不敢”了,尚未规范的就成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日思夜想”的东西。既然公款碰不得,“公款存哪儿”的选择权就“退而求其次”地成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新通道。
——小恩小惠“存”中取。尽管今年6月24日国务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揽储压力减小。而公款,由于金额较大且相对稳定,依旧是各家银行争相吸储的“大蛋糕”。
在公款的存储问题上,每家银行都想分一杯羹。而具有公款存储选择权的党员领导干部,自然成为了银行眼中的“香饽饽”。高档宴请、报销发票、安排旅游、赠送购物卡等,已成为基层一些银行吸储的“潜规则”。“以前,银行将这个费用放在营销费用里走账,现在监管机构不允许了,采取的方式往往是私下返现,只要多拉1亿存款的奖励(比如100万元)高于买存款的成本(比如30万元),就有利可图。”中国建设银行银川某支行员工小陈说。而这些返现的钱就有一部分直接或间接地落入了上述这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腰包。
——利用影响力吸储帮助谋利。虽然自己没有办法决定“公款存哪儿”,但一些领导干部依旧可以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力,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相关单位公款存储。这些领导干部看似“两袖清风”,其实身边的配偶、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往往就因为吸储“有功”得了不少好处与实惠。比如,2010年,江苏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张美芳因涉嫌巨额受贿被“双规”,其受贿的主要来源就是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间接收取银行的吸储回扣。
——暗度陈仓输送利益。不敢明目张胆地拿,暗流涌动的利益却在源源不断输送。在龙岩市纪委的调查中发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涉嫌通过出租铺面等方式,变相收受银行超出市场价的租房费用。“从市本级9家银行营业网点的租用情况看,每平方米月租金从38元到611元不等,价差较大,除去地段差异,不排除银行以租金方式输送利益和好处的可能。”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以权吸储”不仅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更破坏了社会的公正、公平。
2 “以权吸储”危害不容小觑
“‘以权吸储’助长不良风气,诱发利益冲突,为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提供空间,损害了健康政治生态的构建。”
记者调查发现,“以权吸储”的主要表现有:指定银行存储;在特定时段转存公款以获取银行给予的利差提成;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公款存储;利用存款利率上浮空间、银行存款贴息政策和理财产品等业务,签订“阴阳合同”谋取私利。这些隐蔽性很强的操作,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更助长了权力寻租的不良风气,危害不容小觑。
一方面,银行相关人员通过不正当竞争,非法获取市场资源,造成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失灵,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市场机制受到严重侵蚀。另一方面,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掌握的公权力谋取私利,违背社会公平正义。长此以往,可能形成权力与资本的联姻,进而窒息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危及党和政府的形象。
更重要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储谋取私利,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危害极大。
“‘以权吸储’的背后隐藏着腐败行为,助长不良风气,诱发利益冲突,为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提供空间,损害了健康政治生态的构建。”福建省上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钟爱华表示,“以权吸储”归根结底还是公权力的滥用,同时对完善防止利益冲突体制机制、加强权力阳光运行、打击非法吸储揽储行为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规范公款存储迫在眉睫
要杜绝“以权吸储”现象,首先要管住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同时,要用好纪律这把尺子,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解决公款存储中的以权谋私问题,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立规矩、明纪律,让领导干部明白哪些能为、哪些不能为。专家认为,治理公款存储以权谋私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斩断权力寻租利益链条,多管齐下。
小恩小惠往往是从一杯酒、一支烟开始的。要杜绝“以权吸储”现象,首先要管住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当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在深入持续地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当注意一言一行,主动报告配偶子女、亲属等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的任职情况,并实行公务回避。同时,试点实行公款存储招投标,或者集体决策备选金融机构等制度。比如,龙岩市就出台规定,单位公款存储到哪个银行要集体讨论,形成记录,并在单位公示。
同时,要用好纪律这把尺子,引导和约束领导干部妥善处理公款存储过程中的人际关系,明晰行为界限,重点查处公款存储过程中存在的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利、受贿等问题,做到遵规守纪;对公款存储谋私逐利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浙江省海宁市、温岭市、龙泉市、庆元县等地,已按照该省出台的《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开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款存放排摸工作,着力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储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
“要严肃财经纪律,完善揽储管理等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强化金融法律法规和存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各类违规揽存行为的监督力度,对公款存储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罚,点名曝光,形成强烈警示和震慑作用。”福建省龙岩市银监分局纪检组长练胜祥说。
当然,市场的事情应当由市场来决定。银行的吸储行为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市场竞争要公开、透明。政府则要坚持市场优先、阳光配置的原则,实施公款存储权力清单制度,压缩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公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严纪轩 叶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