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立离婚信息共享制度防止“婚姻骗局”
记者从江西省民政厅获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西省民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建立离婚信息共享制度,防止重婚、骗婚以及其他利用婚姻登记信息漏洞满足特定利益需求等违法现象的发生,维护审判工作和婚姻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江西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有关人士表示,一些人为了避税、逃债、骗取住房、社会福利等,利用部门之间信息无法共享的“盲区”上演“婚姻骗局”,不仅伤害了婚姻的严肃性,而且还挑衅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比如说,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后,未去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则其中一方仍可拿着之前的结婚证去银行申请贷款,而贷款的偿还将由双方共同承担,不知情的另一方的利益可能遭受侵害。
离婚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后,法院需要将作出的准予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寄送结婚登记所在地县级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或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同时,民政部门每月向当地基层法院报送离婚信息台账,配合法院了解和掌握诉讼相关人的婚姻状况,法院工作人员可以持单位介绍信查阅相关当事人的婚姻档案。(记者袁慧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