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拒老人”折射保险服务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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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拒老人”折射保险服务短板

82岁陈大爷想到川西玩一圈,参团旅游未果。10日,记者了解到,旅行社考虑到陈大爷年纪大,有人陪同才可以报团,但大爷执意要独行。双方闹得很不愉快,报了警。重庆市沙坪坝区快处警民警很快到了现场,安抚陈大爷。最终,陈大爷答应回家和家人商量。(8月11日《重庆晚报》)

从表面上看,重庆这家旅行社拒收82岁陈大爷,有点不尽人情,存在歧视老年人之嫌。殊不知,旅行社也是企业,有经营自主权;为了规避风险,拒绝70岁以上的老人参团旅游,也是在行使经营自主权。更何况,一些旅行社受自身条件限制,不具备接受高龄老人随团旅游的能力;从这一点来看,旅行社拒收82岁陈大爷,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对老年人的一种保护。

众所周知,组织游客出行,本就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老年人又是高风险人群。一般的旅游公司,不具备保证老年人安全出行的能力,为了降低成本,车辆安全、保险手续不完善等问题,都会成为潜在隐患,不得不予以规避。由此,也令旅行社和保险业的一个“潜规则”浮出水面——70岁老人出游,“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多不保不赔。虽然这种对70岁以上的老人不保不赔的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但目前市面上的一些险种对老年人投保,确实存在尴尬的“难言之隐”。

根据《2013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2013年中国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2.62亿人次,出境旅游达1.29亿人次。其中,老年人队伍在不断壮大,根据老龄委的统计,有两成是老年人。而《中国城市老年人生活形态及消费行为调查》更显示:16.4%的老年人是“旅游控”。然而,保险公司对70岁以上老人不保不赔,继而旅游公司拒收70岁以上老人,显然影响了老年人出游的积极性,损害了老年人的权益。

可见,旅行社拒收老人,折射社会保险短板。换言之,老人出游,需保险“伴游”。不可否认,保险公司是企业,也要从自身利益出发。但随着中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有能力旅游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保险产品的设计,最终得落实到消费者的需求和人性化的原则上。因此,拒保高龄老年人的“潜规则”,肯定是行不通的。2013年,作为一项优待政策,北京市推出“老年意外伤害保险”,主要经营模式为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导,政府托底。事实上,除了北京,杭州、上海等地,也推出类似的“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至于资金的缺口,可以来自民间,也可以来自央企、国企的“特别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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