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多不是收取“拥堵费”的理由
2015年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在广州开幕,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表示广州人口比伦敦多出三倍,交通用地仅为总用地的10%-12%,比伦敦更需要用拥堵费来治拥堵。对于大城市治堵问题,仇保兴坦言征收拥堵费是早晚问题。(7月23日《新快报》)
人口比伦敦多就需要收拥堵费吗?这个类比看上去有道理,却经不起琢磨。我国人口本就世界第一,又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带,按照城市人口总量和密度来算的话,很多国外城市都无法相提并论。但是,我国城市人口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生活方式,与国外城市相差甚大,再加上汽车拥有率和交通设施都有差距,就很难用单一的人口指标去衡量,是否该征收拥堵费了。
目前各大城市交通拥堵非常严重,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太大,且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城市交通规划滞后,智慧交通系统还在建设中,配套设施建设不足,无论是车道还是停车位都不够。而且,我国大城市规划缺乏合理布局,城市中心区楼宇密集,商业、办公过度集中在一起,车辆也较为密集。
同时,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管理落后,缺乏无缝衔接功能,市民出行转车不方便,对私家车的依赖性较大,亦促进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而且,驾驶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没有养成文明开车习惯,随意加塞、抢道、变道等,亦是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一大因素。
在我国城市拥有的汽车里面,很大一部分是公车,仅广州市各级单位拥有的公车就高达数万辆之多,在收拥堵费之前,何不严格按照中央公车改革要求,先把公车数量压缩下来,看能否减轻交通拥堵压力。否则,只向市民收取拥堵费,却不去控制公车数量,乃是利用权力转移交通矛盾。
显然,我国大城市的交通状况与国外城市相比较,无论是硬件还是管理方面,都有很大的改善提升空间,在现有潜力尚未挖掘完之前,就急于收取拥堵费的做法,实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乃是想依靠简单的收费模式,替代复杂的交通综合管理。
拥堵费应该是做为“终极武器”来使用,在其它办法都无法解决交通拥堵之后,再去考虑的好。而且,收拥堵费是一件关系市民利益的大事,不能由官员说了算,而是要征求全体市民的意见,看市民的支持率有多少,才可做进一步的决策。可见,收拥堵费是牵一发动全身的举措,触及到各方面的切身利益,切不可违背民意擅自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