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精彩的典型判例引路强过千言万语
“搞一个典型的,其他类似情况就好解决了。”7月9日,阳江市阳东区塘坪镇朋江村党支部书记麦宗福在谈到自己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各种纠纷时,总结了这样一条经验。所谓“判例”化解法是指,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典型纠纷案件进行立案仲裁,通过“判例”式化解纠纷法,引导相关纠纷主体参照“判例”进行化解。(7月17日《南方日报》)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不仅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更突出的是村民之间、村集体与村民之间的纠纷矛盾比较复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些农村地区个别土地确权“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为互不相让,争个你死我活是轻的,重者斗殴至伤、至残、至死,为了平息纷争只好暂缓确权。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启动之年,广东的农村土地确权试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15年起,广东省将按照“2014年扩大试点,2015年全面铺开,2016年基本完成”的总体安排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为顺利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广东省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但有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或者双方法规意识和知识都不清楚,无法包罗万象式的解决一切问题,因而迫切需要基层创新工作经验。阳东区树立判例为典型,引领类似问题“按图索骥”,无疑值得推而广之。
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典型纠纷案件进行立案仲裁,只是化解矛盾的第一步,让双方在仲裁或判决过程中展开充分辩论,最终提高法治意识,学会以法维权才是关键。各方辩论虽然要以法规为准绳,但是否最终为各方所接受,不是照本宣科就可以的。佛教《法华经》中有一个“长者救子”的故事:有个老富翁家里只一个门,一天发生大火,青壮年都冲了出去,可孩子却还在疯玩。老人非常着急大声喝斥孩子出去,但孩子就是不理睬。老人急中生智,慌忙打开仓库,叫孩子带上玩具,跟他到屋外的广场玩。这时孩子一窝蜂冲出家门。这个故事虽然非常通俗浅显,但道理非常深刻:要采用碰触到对方“痛点”的方法才有效。
把确权纠纷的特点和判决依据的要点亮出来,让各方在发表自己意见中心服口服,当是立案仲裁的精髓。不管各方看法如何烽烟四起,但都会在唇枪舌剑中越辩越明,土地判给农户判得有历史和法规之理,不给承包者也要有合同和占有依据。不论是面红耳赤还是口沫横飞,任何猫腻都瞒不过专业的眼睛。这样你来我往的刨根问底,就如武林高手过招,立案仲裁就不再是政府部门高高在上的一锤定音。这样的典型判例引路强过千言万语,解决类似问题无须再花太多的人财物和时间投入。
当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信息占有越多立案仲裁效果就越好。有纠纷的土地无论判决给谁,都会触动另一方的眼前利益,极力对抗是情理之中。因而在立案仲裁之前,要把所有信息特别是关键信息公开,让热心人士对事项有全方位的了解,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调查论证。在获取充分的信息后,让参与各方畅所欲言也是关键。如果没有机会发表意见,或者不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虽然判决有法理但另一方不能接受坚持上诉,或者判决不全面却不能纠错,那么大量的准备工作也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