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刷单”只有输家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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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刷单”只有输家没有赢家

  近日,京东商城因为“刷单”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国外一家投资咨询机构发布报告称,京东销售额存在虚报,也就是传说中的“刷单”。而京东集团公关部总监康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电商‘刷单’的现象,是行业长久存在的,并非新鲜事物。”(6月26日《经济参考报》)
  康总监的言下之意,一是,“刷单”的电商平台绝不仅京东商城一家,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甚至有的电商平台比京东商城有过之而无不及;二是,电商平台长期存在“刷单”,并非是什么新鲜事物,不值得大惊小怪。
  而电商平台“刷单”屡见报端,也佐证了康总监此言不虚,当属“实话实说”。那么,既然电商平台知道“刷单”,而且知道“刷单”的长期存在,为什么还听之任之?或还不闻不问?
  先看看电商为什么“刷单”?“刷单”是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以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刷单”一般又分为,单品刷销量为做爆款等做准备和刷信誉以提高店铺整体信誉度两种,都是为了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以达到吸引顾客的目的。而随着网店“销售量”和“信誉度”的双提高,电商平台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也会跟着水涨船高。也就是说,电商平台扮演了与电商同谋的角色。
  再看看电商如何“刷单”。据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介绍,电商“刷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商家找所谓的消费者进行“刷单”。卖家买快递单号,其收件人和寄件人与实际的买家、卖家不一致;另一种是快递公司发空包,但快递公司并未完成配送,而帮助商家完成平台上的物流信息。也就是说,所谓的消费者和快递公司为了蝇头小利,自愿或不自愿成了电商“刷单”的帮凶。
  由此可见,“刷单”,不仅电商和电商平台能从中获得好处,所谓的消费者和快递公司同样从中得利,或者说,“刷单”成了电商、电商平台、所谓的消费者、快递公司“四方共赢”的手段。或许,现在大家知道了,“刷单”为什么久治不愈和屡禁不止?
  其实,“刷单”隐瞒了真实的“销售量”和“信誉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说,“刷单”产生的虚假销量和虚假信用,当属于商业欺诈,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当务之急,工商、公安、网监等职能部门必须联合行动,进行严厉打击,遏制其的“疯狂”和“泛滥”的势头,从而净化网上购物环境,或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
  而作为电商、电商平台,以及所谓的消费者、快递公司等,更不能被目前的蝇头小利冲昏了头脑。试想一下,不正当竞争也好,商业欺诈也罢,如继续“疯狂”和“泛滥”下去,最终受到损害和伤害的也包括“所谓的消费者”。再试想一下,电商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将消费者“吓跑”,其唯一的结果就是“关门”,而电商的消失,电商平台和快递公司也就失去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条件,结果也只有一个——自取灭亡。
  所以说,打击或治理“刷单”行为,除了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有所作为外,关键还在电商自身要做到自律,电商平台要采取防范和处罚措施,以及所谓的消费者、快递公司等不做“刷单”的帮凶。否则,“刷单”的最终结果没有赢家,也不会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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