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刺死食客 被告人辩称自卫法院不采纳
老板刺死食客 被告人辩称自卫法院不采纳
京华时报讯(记者 王晓飞)客人结账与大排档老板发生争执,双方大打出手后,大排档老板王武、王军两兄弟将一客人打死。近日,三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大排档老板王武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王军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31岁的王武和30岁的王军系兄弟关系。
据检方指控,事发2015年5月21日凌晨2时许,当天,刘威和朋友在朝阳区小武基王村路“大连海鲜饺子城”门前大排档吃饭、饮酒。后因结账问题刘威与老板王军发生争执,进而与王军、王武两兄弟发生互殴。
其间,王武、王军先后持椅子、铁钎对刘威进行追打,王武持铁钎子扎刺刘威背部,致其受伤,后刘威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在互殴过程中,王军与另一名客人也受了伤。
案发后,王武、王军先后被警方抓获。
检方认为,王武、王军兄弟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