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骑三轮车过河被冲走 上游突然放水村民无法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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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骑三轮车过河被冲走 上游突然放水村民无法施救

8月7日,山东泰安范镇郑家小庄上演了惊险的一幕,一名男子驾驶着一辆三轮车从河沟上经过时。由于上游突然放水,水位暴涨,导致该名男子被水冲走。由于水位上涨,到场的村民也没法及时施救。

附近村民介绍,该名男子姓赵。当天下午1时30分左右,赵师傅骑着三轮车准备到河沟对岸,没想到上游却突然放水,导致河沟内水位暴涨,将赵师傅冲入河中。

无论是水电站正常生产放水还是旅游漂流放水,只要上游突然开闸放水,势必会造成下游河道水位陡涨,水流加速。在没有预见性的情况下势必形成安全隐患。像范镇这样因上游突然放水引发的悲剧并不只一起。老百姓认为放水部门应承担责任,放水部门则责怪老百姓自己没有安全意识。

水利厅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水电站放水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正常的生产发电放水,一种是汛期泄洪。目前国家对水电站泄洪及放水发电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未明确水电站在发电放水的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安全范围的设定、引发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放水要不要警示一般都是企业自己进行规定。

水利部门宣布的主汛期很长,一般从6月初到8月底,这期间都有可能放水泄洪,要做到一放水就发布警示很难。只有大型水电站,如五强溪水电站等大规模的放水才会发出警示,而且警示主要是针对下游的生产部门如船只等的安全生产,不可能考虑到下游人群在河道里游玩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这名负责人认为,水电站正常生产发电放水与下游溺死者之间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更多的应是下游群众自己提高安全意识。至于利用水库放水漂流,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归他们管,也没人到他们那里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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