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回来工资成负数 医院称其工资不够扣保险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表示规定,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1720元;同时,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其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但近日,北京某医院药房医生杨女士收到一张薪资数额为负数的薪酬单。
杨女士介绍,她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工作,由于生病向单位申请了今年5月份及6月份两个月病假,但没想到自己收到5月份工资时,上面显示严女士该月薪资总额为人民币4390.84元,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内容;而应扣项目合计为人民币4799.67元,其中包括房积金、养老金、失业险、医疗险、停车费、会费等内容。这导致其当月薪资为人民币-408.83元。对此杨女士表示很不解。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单位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北京市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丁光海律师也指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而最低工资制度应是国家福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此,该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表示,每个医院都有自己内部的工资支付规定,杨女士的情况不是负工资,而是因为她的工资不够扣保险才出现的这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