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遭截留 系高压线不允许任何贪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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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遭截留 系高压线不允许任何贪腐行为

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但部分扶贫资金却遭个别村官截留。

日前,闽西老区福建省连城县纪委对外通报了3起“蝇贪”案例,个别村官将黑手伸向了造福工程款、低保金等扶贫领域资金,受到严肃查处。

2013年10月,时任罗坊乡富地村党支部书记胡大兴,在村民胡某领取到乡政府2012年农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资金后,伙同村主任向胡某索要人民币5000元,胡大兴个人从中分得2000元。胡大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0年8月,时任莒溪镇厦地村主任池开棠在厦地村2010年的造福工程补助款发放中,本应发放给陈某、池某两户村民32500元,却截留21500元。池开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013年12月,时任莒溪镇墙里村主任廖发昌违规分配低保金,分两次向低保户林某群索要1070元低保金调整给林某妹,实际只将400元交给林某妹的儿子和儿媳,把剩余的670元占为己有。廖发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连城县纪委表示,农村造福工程款、低保金等扶贫领域资金属于“高压线”,不允许任何贪腐行为,只要发生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村干部切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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