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璇被诉名誉侵权 让我们看看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叶璇被诉名誉侵权 让我们看看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人民网北京8月2日电 演员叶璇因通过新浪微博转发一篇题为《叶璇挺身告骗子 法院判胜诉》的文章,被演员田振威(艺名田牧宸)诉至法院。田振威认为文章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诋毁其名誉,而叶璇作为知情方不仅未澄清且转发并加以负面评论构成名誉侵权。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田振威的诉请,叶璇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今天上午该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上诉案。
田振威、叶璇二人均曾为电视剧《搜索连》的演员。2015年1月,田振威曾向叶璇借款60万元,借条中载明借款目的为“田振威购车”。后田振威购买了一部德国保时捷凯宴越野客车。按照约定,田振威从2015年2月至7月每月还款5000元,共还款3万元。2015年5月,叶璇起诉田振威要求返还借款,后双方达成调解。
2015年8月,新浪网“新浪娱乐”版面发布了一篇名为《叶璇挺身告骗子法院判胜诉 追回被骗款项》的文章。大概内容为:田振威在与叶璇拍戏期间以为母亲治病为由向叶璇借钱,叶璇无息借贷了60万给田,后叶璇得知其利用借款吃喝玩乐,并多次谎称为母治病向他人借钱,故诉至法院,追回了骗款。之后,叶璇在其个人新浪微博中转发了上述报道,并附加评论内容:“金刚怒目,菩萨低眉,皆是慈悲。谢谢您的忠告,我不害怕,我会小心保护自己。恶的面前,怕是没有用的,维护众人的权益不再被欺骗伤害,舍我其谁?如果我有损伤,大家知道是谁干的。”2015年10月21日,新浪公司删除了上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