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进村拍片被强行收费 迫不得已交费2000元
近日,大二学生小王与8名同学自行组织来到北京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为参加电影节拍摄作品。小王等人进村后被村委会告知需先交费,他们并没有同意,只将食宿费交与了村民王女士,拍摄结束后又被村委会拦下,其中一自称“村长”的人表示,你们必须要把2000元争执调解费交了才能出村,小王等人迫不得已凑了钱交给了村委会。
事后小王等人总感觉不对,就将此事发到网上。负责小王等人食宿的村民王女士说,小王等人是经她允许后在她家中拍摄,相处融洽,也没损坏东西,对于他们被收调解费的事,王女士表示也不太理解。
小王展示了他们从村委会那得到的一张收据,收据用途处注明“拍电影场地费”,并非当时他们所说的“调解费”,落款章为“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经济合作社”,收费名目前后不一,恐怕并不是正当的费用收取。
村委会王支书表示收费一事是村长所为,他与村长均负责收费事宜,这是我们村里的规定,而南窖乡政府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乡内未设立相关收费规定,工作人员表示会向上级部门反映核实。
无论是村委会还是其他部门如果向你收取费用一定会出示相关文件,而不是强制要求并且拿不出相关文件规定,因此提醒大家在遇到这种强制收费的情况时,应向收费负责人要求出示规定文件,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