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强迫购物可退 安排购物需与游客协商并确认
【旅行社强迫购物可退 安排购物需与游客协商并确认】旅行社组团出游,不但可以有购物环节,还可以有多次购物。昨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对于安排购物场所或付费旅游项目有了更加清晰的规定,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明列,并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做出准确详细说明,游客要签字确认,如果诱骗旅游者参加购物,旅行社将面临三万以上三十万以下罚款。
国家旅游局表示,为了适应旅游形势的变化,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对《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两部行政法规合并修订,形成《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开始征求意见。所以在《条例》中可以看到此前由两部法规分别规定的内容。
安排购物需与游客协商并确认
中国公民跟团在境外旅游还能否安排购物环节,一直是旅行社和旅游者关注的焦点。根据新的《条例》旅行社可以指定购物场所,但需要与游客协商一致,并向游客作出准确、详细说明,由游客签字确认。在合同中也要写明,行程中一共有几次购物,都要去什么购物场所,每次停留时间多长。有另付费项目则需要写明项目内容,活动时长以及价格。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游客如何安排,也要在合同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