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保安欲炸宿舍 宿舍走廊內存放著7個煤氣罐
醉酒保安欲炸宿舍 宿舍走廊內存放著7個煤氣罐
認為公司拖欠自己工資,保安楊某賴在宿舍不走,還在醉酒后打開存放在宿舍走廊內的煤氣罐,欲以炸樓相威脅,幸好被人及時制止。近日,房山法院判決楊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去年,年近40歲的楊某從安徽老家來到北京打工。經過培訓,楊某成為北京某保安公司員工。楊某平時喜好喝酒,有時在工作中酒癮上來,他也會喝上幾口,此事被公司領導發現,因此將楊某解雇。
楊某認為,公司還差他幾天的工資,就一直住在宿舍不走,以這樣的方式向公司索要工資款。直到今年年初,楊某仍然住在公司宿舍。2月11日9時許,喝了很多酒的楊某回到員工宿舍內,搖搖晃晃地走到宿舍走廊集中存放煤氣罐處,打開其中一個煤氣罐閥門釋放罐內氣體。宿舍內的其他保安很快發現異常,趕緊出來勸阻。楊某並沒有意識到其行為的危險性,手持打火機,嚷嚷著要公司給他差了幾天的工資。
保安隊長趕到現場,趁楊某不備,和其他保安一起將楊某控制,並將煤氣罐閥門關閉。隨后,在場人員報警。
當天,楊某在員工宿舍內被民警帶走。據了解,事發宿舍是一個二層的集體宿舍,事發時宿舍內約有十六七名保安,宿舍走廊內存放著7個煤氣罐。
據工友時某回憶,當天上午9時許,他回到宿舍時遇到了楊某,楊某跟他握了握手,說要走了。時某勸楊某再等等,等老板回來之后再跟老板商量商量。楊某說:“不等了,再等也沒有什麼必要了。”后來,楊某突然問他:“你說要是把咱們這個二層樓炸了,會是怎麼樣?”時某說:“那誰敢呀?”楊某就指著時某說:“我就知道你膽小,你不敢,你們今天12點之前都出去。”時某稱,並沒有把楊某的話放在心上。幾分鐘后,時某發現楊某用手擰開了走廊邊上的一個煤氣罐,當時煤氣就出來了,而且出氣的聲音很大。時某見狀,大喊一聲,質問道:“你干什麼?”其他保安聞聲趕到,馬上趕過去制止楊某。“我不想活了。”楊某被踹倒在地,嘴裡說了這麼一句。
事后,工友董某的陳述也印証了時某回憶的事發經過。楊某也曾問過董某,說:“你說要是七八個煤氣罐一起爆炸,會怎麼樣呀?”想到楊某是酒后胡言,董某以為楊某在和他開玩笑,也沒有理他。
庭審過程中,楊某當庭自願認罪,對自己的沖動行為后悔萬分。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為實現個人目的,無視國家法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鑒於被告人楊某當庭自願認罪,且在著手實施犯罪時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對其減輕處罰。
今年7月7日,法院判決楊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