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黄金大劫案”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
按照办案程序,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开始受理后一至两年内应该办结完毕。可发生于2007年6月份的内蒙古包头市的“黄金大劫案”,在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九年多时间仍未办结。受害人在向各级司法及纪检、监察机关寄出千余封举报信后,该案仍石沉大海地般不见任何回音。近日,当年黄金劫案的受害人游成功先生将直接指挥、参与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自诉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4年12月24日,经包头市达茂旗赛乌素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乌素公司”)法定代表人高跃跃同意,赛乌素公司股东高占武(高跃跃之弟)将其承包的赛乌素公司的乌花矿区转包给游成功,由游成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转包协议签订后,游成功即投入大量资金购置设备等开始开采金矿。
2005年8月份,高跃跃打算将赛乌素公司乌花矿区经营权“买断性”出售,游成功、高占武及另外一位股东以1200万元将前述矿区经营权买断。在将乌花矿区经营权买断后,游成功自己陆续投入上千万元购买机械设备用于矿区扩大再生产。矿区在游成功苦心经营下,逐步走上正轨,并实现了盈利。
随着黄金价格不断攀升,高跃跃见游成功经营的矿区实现了盈利,便亲自带领或指使手下上百人冒充军警,手持枪支、警用器械等于2007年6月5日,6月14日,7月21日,8月24日分四次前往乌花矿区对游成功矿区出产的黄金、矿区机械设备等财产实施抢劫,前述矿区财产被洗劫一空,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此外,高跃跃等人在抢劫过程中还分别打伤矿区管理员周建忠、尤文瑞、国万海、张余等多人。
受害人在遭受高跃跃等人抢劫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包头市公安局接案后,以涉嫌抢劫罪对被告人进行立案侦查,2008年1月7日将高跃跃刑事拘留,但高跃跃在被拘留1个月后,就被公安机关违法取保。高跃跃在取保期间,面对向其调查的办案人员,嚣张地宣称其已经找了上面的领导进行关照,还宣称如果游成功想要回被他抢走的财产,可以直接去找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的赵某某!办案刑警对游成功也抱有极大同情,告知该案确实是高跃跃所称的赵某某在插手干预,虽然他们都认为高跃跃已经涉嫌多项犯罪,但有领导强压不办,他们也无可奈何。
在高跃跃被违法取保后,受害人游成功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信访之路,他的举报信曾多次寄往中纪委、国务院信访办、中央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累计投诉信件逾千封。但除初期偶有部门告知已批示包头公安机关处理外,再无其他回音。而在这长达九年多的时间里,游成功为了防范可能随时面临的不测,不得不东躲西藏,以至无家可归、无法安心从事任何一项经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习近平主席关于“法治”、“公平正义”、“反腐”的系列讲话,以及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的社会风气扭转,又给了游成功新的希望。近日,游成功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在公安、检察机关不履行追诉职责的情况下,由其本人直接追究高跃跃等人的刑事责任。目前该刑事自诉尚在包头中院的立案审查之中。
据悉,高跃跃所称的自治区副主席赵某某,是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的赵双连,2012年4月之后,赵双连分别调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主要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