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总监被判9年 侵占腾讯公司资金373.9万元
腾讯公司前总监岳雨被控任职腾讯期间与多名下属侵占公司数百万元,同时还伙同时任公司在线视频部总经理刘春宁受贿70万元。近日该案一审宣判,岳雨被判职务侵占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年。该案庭审过程中岳雨曾辩称,通过第三方公司套取腾讯的资金,并非用做个人挥霍,而是公司允许的灰色公关费提取,用来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但法院未予认可。
前80后美女高管岳雨曝光腾讯灰色链条:默许套费公关 伙同员工侵占数百万元
岳雨与刘春宁均于2013年、2014年期间,离职腾讯加盟阿里巴巴。刘春宁出任阿里巴巴副总裁,岳雨则担任其下属事业群总经理。
2014年9月,离职加盟阿里不足半年的岳雨即在深圳被警方抓获,一年后,刘春宁亦被抓获。这一案件曾被认为系腾讯在两人离职之后开展的报复行动,在此之前腾讯已经针对刘春宁发起过民事诉讼,追讨刘春宁在腾讯任职期间的千万股权收益。腾讯公司则强调在内部审计中发现了视频团队的问题,随后牵出刘春宁。
法院审理查明,担任腾讯公司网络拓展部以及在线视频部总监的岳雨与下属樊丹、张东波等人,代表腾讯公司与多家电视台开展合作以及广告投放业务时,均是通过岳雨指定一家第三方公司签署合同。这些合同均被虚增了广告投放费用,有高达数百万资金通过这家第三方公司套取,最终流入岳雨以及樊丹、张东波的口袋中。
法院审理认定,岳雨从中侵占腾讯公司资金373.9万元,张东波侵占68.4万元,樊丹侵占6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