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下班私开公车醉驾肇事 单位“躺枪”被判连带赔偿
司机下班后私自驾驶单位公车醉驾肇事,单位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答案是肯定的。日前,乌鲁木齐就曾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案,司机下班公车私用醉驾肇事,单位“躺枪”被判连带赔偿。
张某是乌市米东区某局聘用的司机,平时上班时都是驾驶公司的一辆越野车。2014年5月3日晚,张某醉酒后驾驶公司越野车在路上行驶,车辆失控驶入相对方向车道与一辆车租车相撞,导致两车严重损坏,对方司机苏某受重伤。
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醉酒驾驶张某的受到了法律制裁。警方同时了解到,肇事越野车属张某的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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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在家全休一年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苏某的部分医疗费、误工费却始终没有着落。苏某找到张某的单位某局,要求对方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该局以张某酒后驾车肇事,单位不知情无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