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抢劫打死人称其是小偷 男子提供殴打工具自称只是开车参与
6月14日,李某等4名被告人因涉嫌抢劫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该团伙作案两起,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害人智某被殴打致死。第二起案件则是为了向被害人常某讨债,劫取了1800元。
昨天上午9时,40岁的李某、24岁的王某、39岁的郑某、33岁的万某被依次带入法庭。案发前,4人均无业。据了解,李某曾3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此次,李某因涉嫌抢劫罪于2015年2月13日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同年3月20日被逮捕。王某、郑某和万某分别于同年3月、4月和12月被逮捕。
据指控,李某等4人伙同付某(另案处理)为劫取智某的财物,于2015年2月1日22时许,在丰台区某便道处,使用手铐铐住智某的双手后将其强行放入黑色红旗牌轿车的后备厢内,后驾车将智某带至丰台区一处树林内,拳打脚踢并持棒球棍、木棍等物殴打,致智某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外,李某等4人还伙同付某为劫取常某的财物,于2015年1月31日22时许,自丰台区一出租房内将常某强行带出,并放入黑色红旗牌轿车的后备厢内,驾车将其带至大兴区一路边,拳打脚踢并用木棍等物殴打,后劫取常某的1800元。
据悉,李某的女友,现年21岁的张某被检方指控涉嫌窝藏罪。张某1995年出生,中专文化程度,无职业。张某明知被告人李某实施上述犯罪后潜逃,仍于2015年2月12日,在大兴区向李某提供3000元现金。张某于2015年2月12日被丰台警方查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