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服务业发展局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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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服务业发展局待遇怎么样

龙岩市政府出台进一步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龙岩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做大做强重点品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发展支撑、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推动全市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逐项明确了工作目标、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

《意见》强调要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红色教育培训产业、商贸物流业、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服务、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等重点品牌。在政策扶持上,《意见》要求加强资金、用地、人才、盘活国有资产等要素保障,鼓励各级各部门出台扶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金融创新推动服务业发展,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我市服务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实行仓单质押、订单融资、特定资产收费权质押等方式,有效运作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服务业企业组建担保服务联盟;国资运作做强做优服务业企业,支持和推动国资国企以整合资源、股权合作等方式介入前景看好但回报周期较长的服务业企业,探索以国资控股上市公司作为平台,整合土楼、古田、梅花山等旅游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效益提升、企业快速做大做强。

《意见》提出,要强化发展支撑。推进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坚持“一县一特色”原则,鼓励各县(市、区)、经开区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并争取列入省级集聚示范区;推动企业上规模,筛选一批现有服务业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制定扶持措施,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规模、创建品牌;推进项目建设,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动态管理、滚动实施,精准开展服务业招商,促进招商项目尽快落地,筛选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实行“一对一”帮扶,在规划设计、项目核准、信贷融资、经营许可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或提供“直通车”服务,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意见》要求,要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统计工作,实行激励问责,促进全市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南安出台实施意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近日,《南安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实施意见》明确,南安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供需对接方式,促进家政服务扩容提质,2025年前争创2家泉州市级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明显提升整体家政服务业供给质量。

规范提升家政服务水平培养一批员工制家政企业

《实施意见》涉及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扩充家政行业用工市场、规范及提升家政服务行业、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措施四大方面,共16条细则。

家政服务关系万千群众福祉。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与行业规范化,《实施意见》第一条就提出,要建立巾帼家政培训基地,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性的岗前培训工作;尝试放宽职业技能培训政策限制,将免费参训对象年龄放宽至60周岁。

同时,南安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建立学生实习实践和对口就业机制;推动家政企业积极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开展合作,支持校企共建家政领域实训基地。

南安还鼓励家政企业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支持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项目制家政培训;鼓励各乡镇(街道)为有需要的家政企业免费提供闲置场地开展培训、讲座等活动。

培养员工制家政企业,被视为规范行业发展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辅导有条件的家政企业向员工制转变,指导其从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社会保险、工资支付、技能培训、从业体检、诚信记录等方面通过泉州市级员工制家政企业认定,并辅导申领福建省级、泉州市级专项扶持政策。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推广使用泉州市商务局《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家政企业与从业人员、消费者三方签订家政服务合同,规范各方权利义务,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强化家政从业人员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并积极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推动家政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家政服务业的扩容,劳动力供给首当其冲。《实施意见》创新提出,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家庭主妇利用富余时间积极参加家政服务工作,引导企业深化与零工市场协同合作,扩展家政供需对接平台,便利家政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输出机构点对点供需对接;同时,引导和鼓励本市家政企业与省内外劳动力富余地区开展家政劳务合作,支持建立家政劳务培训基地,吸纳域外富余劳动力来南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养培训机制,促进转变就业观念,将进一步增加家政行业劳动力供给。

《实施意见》明确,要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行动,支持家政企业结合“党建+”邻里中心设立定点社区家政服务网点,支持社区统筹利用社区服务站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于家政、居家养老和托育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承接社区养老等服务设施运营;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辖区内困难群体提供居家上门家政服务,解决与特殊人群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供给缺乏问题;对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的家政企业,辅导其申领政策补助。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从业人员职业发展与权益保障的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等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经济等相关系列职称评价;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参加职业等级认定,畅通初、中、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发展通道。

对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将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此外,《实施意见》还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针对婴幼儿托育、家政服务等特定人群的责任保险、人身保险等业务。

(记者 朱晓西 通讯员 陈庆新)

来源:海丝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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