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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恢复办理!今日8时辽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恢复运行

全市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辽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于2021年10月31日正式切换至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于辽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统中原医保信息平台停止使用,为确保平台切换后平稳有序做好各项医保经办业务恢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0月31日8时起,参保人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医保待遇报销业务全面恢复。

二、11月1日0时起,省异地就医平台恢复,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及时对接恢复。

三、下列医保经办业务具体恢复时间请关注“辽阳医保”微信公众号、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1.辽阳政务服务网医保网厅、辽事通APP、“辽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办理业务,如医保查询、异地备案等。

2.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手工核销、生育保险待遇给付、基金自动与手工到账等。

3.银行窗口缴费业务,如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超限额(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等,参保人缴费仍按原地点和方式办理。

四、平台切换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申报业务在辽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办理,申报开始时间将在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liaoyang.gov.cn/)和“辽阳医保”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及时添加微信公众号关注。

五、平台切换后,社保卡申领、补换、挂失、注销等业务仍按原途径恢复办理。平台切换后暂时无法使用临时卡就医报销,待社保临时卡接口对接后(预计11月4日)恢复使用。

咨询电话

1.辽阳市医保中心3238901、3238902、3238903

2.辽阳县医保分中心6133198、7779206

3.灯塔市医保分中心8286478、8182700

4.弓长岭区医保分中心5809526、5809692

5.文圣区医保分中心3229353

6.太子河区医保分中心4131922

7.宏伟区医保分中心5178115

社会保障卡业务:2136989(市本级)、2157269(白塔区)、3236371(文圣区)、5175928(宏伟区)、4126958(太子河区)、7973003(辽阳县)、8786887(灯塔市)、5809616(弓长岭区)

辽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30日

(来源:辽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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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暂停业务办理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对全省新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将在辽阳市上线,平台切换上线期间现有辽阳市医保信息系统将停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2021年10月20日20:00至10月31日8:00。如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期,将通过辽阳日报、“辽阳医保”微信公众号、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liaoyang.gov.cn/)等渠道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二、停办业务

停机期间,辽阳市将暂停医保各项业务办理,包括职工和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购药、异地备案、信息查询、医保结算等线上(辽阳医保微信公众号、辽阳政务服务网、辽事通APP)和线下(银行办理窗口以及各医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业务办理。

三、停机期间业务办事指南

(一)市内就医购药

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在2021年10月18日16时前,将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暂不能出院的,须将患者费用暂时转成自费,待新系统上线后,由该医疗机构重新进行住院登记和补办结算(含医疗救助)。

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暂时不能使用医保卡结算,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持就医购药票据到该医药机构刷卡冲减;在市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特病门诊、“两病”门诊以及高值药品门诊就医购药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持相关票据回到该医药机构补办结算(含医疗救助)。

(二)域外就医

停机前,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域外住院治疗的,符合出院标准的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暂不能出院的可转为自费,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向该医疗机构申请补办结算,或先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回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停机期间确需异地住院的,应先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手工办理登记(急诊急救和临时外出就医除外),出院后回到办理机构补录备案手续和手工报销。

(三)门诊特殊病种和“两病”业务办理

停机期间,申请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继续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医院递交申请材料,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行办理相关业务。具体为:申请非一周办结制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统一安排12月初进行体检,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申请一周办结制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自申报日期起享受待遇,期间发生的门诊特病费用由其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录登记信息和补办结算。

申请“两病”认定的参保人员,可在停机期间继续向“两病”认定医疗机构递交申请材料,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录认定手续和补办结算。

四、咨询电话

1.辽阳市医保中心3238901、3238902、3238903

2.辽阳县医保分中心6133198、7779206

3.灯塔市医保分中心8286478、8182700

4.弓长岭区医保分中心5809526、5809692

5.文圣区医保分中心3229353

6.太子河区医保分中心4131922

7.宏伟区医保分中心5178115

8.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2136989(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7973003(辽阳县)、8786887(灯塔市)、5809616(弓长岭区)

为不影响广大参保人员正常医疗保险待遇,请合理安排就医购药时间。本次全市国家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各相关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

辽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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