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医院小程序-辽宁省前十名医院
辽宁省人民医院最新就诊须知
为有效应对疫情波动,满足患者看病就医需求,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对辽宁省人民医院门急诊最新就诊须知、住院患者管理细则等进行通知:
门急诊最新就诊须知
门诊严格执行实名制、全预约、分时段就诊制度。患者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持预约挂号成功凭证进院,凡未到就诊时间段的患者禁止进入诊疗区,急诊患者可现场挂号。
重点关注人群包括中高风险地区人群、从事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入境不足28天人员、既往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以及门急诊高度怀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结膜炎、腹泻、嗅/味觉减退)请直接到发热门诊筛查。
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有相关地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的患者及家属,请主动配合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实行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管理,暂缓来院,必要就诊时,必须先到发热门诊排查(中高风险地区的范围界定以国家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老人、孕妇、儿童或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等就诊时,限一名陪护。
门诊患者及陪护入院时,需出示身份证、“辽事通健康码”、预约挂号凭证,并接受体温检测。
患者及家属在院期间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始终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就诊时遵守一患一诊室,就诊结束尽快离院不逗留。
门诊重点科室(包括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感染疾病科、胸外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整形美容科、眼科等科室)的就诊者,需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门诊有创检查治疗(包括胃肠镜、喉镜等)、首次透析以及进行肺功能和 C13 呼气试验的患者就诊时需提供3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到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请按提示扫描风险排查二维码,如实填写新冠病毒风险排查表等信息,故意隐瞒行程或相关症状造成后果将负法律责任。
为做好疫情防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门诊只支持线上挂号缴费,并根据医院检测能力开放号源。
住院患者管理
入院患者和陪护需要持近1周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住院时间超过14天,需重新检测核酸。
所有病区实施封闭管理。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患者凭腕带进出,陪护凭陪护证方能进入。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探视。
病区内原则上实施一患一陪护,但对急危重症和临终病人,可依病情适当增加陪护。陪护留陪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但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新更换人员的流调、核酸检测方能进入病区。
病房内患者和陪护正确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禁止窜病房,禁止聚集,患者及陪护非检查不出病房。做好患者和陪护的健康管理,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所有病区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确保安全洁净就医环境。
病区设置缓冲隔离病房,供病情危急且核酸结果未检出患者应用,患者及陪护不允许出隔离病房,待核酸检测结果回报后,患者及陪护需配合病区医务人员调换至普通病房。
医院为住院患者提供便民服务。患者及陪护可使用订餐小程序,由食堂统一配送到病房;日常用品购买可使用电话订购,医院超市统一配送,病历邮寄、住院缴费、陪护床租用等由各护士站提供服务电话。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来源:辽宁省人民医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
辽宁省人民医院最新就诊须知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患者及家属:
为有效应对疫情波动,满足患者看病就医需求,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对辽宁省人民医院门急诊最新就诊须知、住院患者管理细则等进行通知:
门急诊最新就诊须知
门诊严格执行实名制、全预约、分时段就诊制度。患者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持预约挂号成功凭证进院,凡未到就诊时间段的患者禁止进入诊疗区,急诊患者可现场挂号。
重点关注人群包括中高风险地区人群、从事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入境不足28天人员、既往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以及门急诊高度怀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结膜炎、腹泻、嗅/味觉减退)请直接到发热门诊筛查。
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有相关地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的患者及家属,请主动配合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实行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管理,暂缓来院,必要就诊时,必须先到发热门诊排查(中高风险地区的范围界定以国家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老人、孕妇、儿童或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等就诊时,限一名陪护。
门诊患者及陪护入院时,需出示身份证、“辽事通健康码”、预约挂号凭证,并接受体温检测。
患者及家属在院期间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始终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就诊时遵守一患一诊室,就诊结束尽快离院不逗留。
门诊重点科室(包括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感染疾病科、胸外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整形美容科、眼科等科室)的就诊者,需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门诊有创检查治疗(包括胃肠镜、喉镜等)、首次透析以及进行肺功能和 C13 呼气试验的患者就诊时需提供3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到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请按提示扫描风险排查二维码,如实填写新冠病毒风险排查表等信息,故意隐瞒行程或相关症状造成后果将负法律责任。
为做好疫情防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门诊只支持线上挂号缴费,并根据医院检测能力开放号源。
住院患者管理
入院患者和陪护需要持近1周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住院时间超过14天,需重新检测核酸。
所有病区实施封闭管理。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患者凭腕带进出,陪护凭陪护证方能进入。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探视。
病区内原则上实施一患一陪护,但对急危重症和临终病人,可依病情适当增加陪护。陪护留陪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但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新更换人员的流调、核酸检测方能进入病区。
病房内患者和陪护正确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禁止窜病房,禁止聚集,患者及陪护非检查不出病房。做好患者和陪护的健康管理,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所有病区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确保安全洁净就医环境。
病区设置缓冲隔离病房,供病情危急且核酸结果未检出患者应用,患者及陪护不允许出隔离病房,待核酸检测结果回报后,患者及陪护需配合病区医务人员调换至普通病房。
医院为住院患者提供便民服务。患者及陪护可使用订餐小程序,由食堂统一配送到病房;日常用品购买可使用电话订购,医院超市统一配送,病历邮寄、住院缴费、陪护床租用等由各护士站提供服务电话。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辽宁省人民医院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