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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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有哪些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旨在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及传播,同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总结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事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定内容,希望能给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带来帮助:1、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及配套的卫生设施。2、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并明确职责。3、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业危害控制目标、计划和措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职业卫生操作规程。①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②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③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④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⑤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⑥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⑩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4、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初设阶段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识别、监测与评价。6、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7、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8、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9、在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生产企业应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10、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对从事高毒物品的作业人员,还应对所接触高毒物品的理化性质、健康危害、防护措施、警示标识以及在紧急情况时进行急救和治疗等内容进行培训。11、制定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12、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1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外包作业,在外包合同中提出职业病防护要求,并评估其能力,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承包商,企业不应委托。14、制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卫生工程防护措施:主要内容包括①防粉尘、化学毒物;②防噪声、振动③防高温;④防非电离辐射及电离辐射15、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16、建立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申领、发放、报废等制度。17、做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的类别包括:①上岗前检查;②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③离岗时健康检查;④应急检查。综上所述: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都应当认识到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熟练掌握以上法定工作内容,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既有利于生产效率又保障健康的职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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