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继续使用“问题干部”是问题吗?没问题
近日,越南登检部门频频登上热搜,多地车检机构被查出存在虚假检测,多名干部被通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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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问题干部”在取保候审阶段,能继续上班吗?对此,越南律师表示,并不违法。
越南登检局副局长阮苏安表示,近期,一些登检中心因存在违规行为被责令关闭。为了尽快恢复登检中心的运行,登检局进一步加强了软硬件设施建设,并从其他部门调用登检员。
“软硬件”齐升级,也补充了人员,但人手还是严重短缺,登检局“被迫”让被取保候审的登检员回来工作。
河内29.01V登检中心有4名登检员被起诉,但仍在继续工作。29.06V登检中心也不例外,有8名被取保候审(bị khởi tố đang tại ngoại) 的登检员仍“坚守在岗位”上。
阮苏安表示,登检部门依旧在使用这些登检员,因为这些登检员领取日薪,而且还没有被法院定罪量刑。
对此,黄明显律师表示,根据越南法律,登检部门人员被起诉但未被拘留,在此情形下,他们继续工作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为了证明这一点,黄明显引用了越南现行《劳动法》第30条规定的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越南《劳动法》规定,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根据《刑事诉讼法》,劳动者被拘留或临时拘留的情形。
越南《劳动法》第34条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不能缓刑,或者不属于第328条第一款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胡志明市律师协会陈庭勇也表示,在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宣布他们有罪之前,任何人都被视为无罪。他们被起诉,只是意味着被限制行使某些权利,但仍然拥有公民的权利,包括劳动权。
大部分登检员是公务员,还有一部分是合同工。劳动法没有规定,在取保候审阶段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越南政府于2020年9月18日颁布的第112/2020/ND-CP号法令规定了公职人员的纪律处分条例,其中规定:“未研究纪律处分的情形包括: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正在被起诉、拘留、拘禁等待调查结果。
据此,公职人员已被起诉,但尚未判刑,在未研究纪律处分范围内。在判决生效之前,他们可以继续工作并领取工资。
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登检员返回工作岗位继续工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