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查获出口骗退税大案 案值1.46亿元人民币
中新网宁波6月29日电(记者 李佳赟 实习生 张巍平 通讯员 董楠)6月29日,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近期,宁波海关查获一起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大案,案值1.46亿元人民币,涉嫌骗取退税额约2500万元人民币,这是今年以来宁波海关查获的最大一起骗退税案件。
2016年7月,江苏某服装有限公司委托宁波某报关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全棉梭织布,申报单价1.65美元每米。海关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查验后,发现此次出口的布料在外观、质量上均比较劣质,凭借多年工作经验,查验关员怀疑当事人存在以次充好、高报价格进而骗取出口退税的嫌疑,便将案件移交至海关缉私部门。
海关缉私警察接受案件后,马上调取当事人在宁波口岸的出口记录,发现当事人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期间,从宁波口岸共申报出口棉布116票,申报商品税号均为5208320092。
根据这一情况,海关缉私警察立刻前往承运货物的船公司调取对应出口提单进行比对,发现提单列明品名均为“textilefabric”(纺织制品),提单列明八位税号均为54075200。
经查询税务总局网站,该税号对应的商品名称为“染色的纯聚酯变形长丝布”,即通常所称的“染色涤纶布”。也就是说,当事人将染色涤纶布谎报成棉布,高报价格以骗取更多的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根据商品归类的不同,有着不同的退税率,而棉布的退税率为17%。经初步计核,当事人涉嫌伪报品名的116票出口货物,涉嫌骗取退税额约2500万元人民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已移送江苏省国税局。
海关提醒,骗取出口退税不仅导致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同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并引发大量其他犯罪,危害极其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之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