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问题,为何此时被深改组重点关注?
“改”是发展的必经路。
第三十五次会议,两个“外”成为了“深改组”的重要命题之一。
其一是“外商”,其二是“海外经营”。
对于外商,会议强调,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落实党中央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要坚持对外开放,适应国际通行规则,按照负面清单模式,推进重点领域开放,放宽外资准入,提高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取消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保持鼓励类政策总体稳定。
对于海外经营,会议指出,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要围绕体制机制建设,突出问题导向,落实企业责任,严格依法执纪,补足制度短板,加强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合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权责明确、放管结合、规范有序、风险控制有力的监管体制机制,更好服务对外开放大局。
“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传递的一个重要信号是“放宽外资准入”,这与近期外资对中国市场浓厚的兴趣分不开。
据报道,日本企业在中国增加产能的动向正在扩大,约有40%日本企业计划扩大中国业务。
而中国美国商会最新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56%的企业将中国列为全球三大投资目的地之一。
相比对外资政策的进一步宽松,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则更强调管理与规范。
企业“走出去”
问题凸显亟待解决
“走出去”向来是中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海外投资战略。但是不容忽视长期以来确实存在诸多问题。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研究员赵萍告诉中新社国是直通车的记者,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过程当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比如对东道国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全面,或是部分企业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为了更快的拓展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中通过过度的价格竞争挤压竞争对手等。
此外,走出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相关部门沟通不畅导致的误会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
比如批发市场,中国在国外建立了一些批发市场,规模相对较大,这种业态形式在很多国家并没有,所以当地一些非政府组织或者非营利机构不了解,仅认为人群大量聚集会带来社会秩序等问题,从而产生误解。
“虽然这种误解和相互沟通有直接关系,但是也与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与当地的风俗习惯有差异有很大关系,这些企业并没有完全入乡随俗,本地化程度不高。”赵萍表示。
中新社发 耿玉和 摄因此,此次《意见》出台可以说体现了中国担当的一面。“有挑战敢面对,有使命勇担当,有困难能迎上,有缺点不矫饰,有问题不回避,打造负责任大国形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罗雨泽对国是直通车表示。
首先,该《意见》本身就是问题导向的。中国过去对外投资缺乏规范,一些企业短期行为严重,导致了一些问题,增加了投资风险,降低了投资利益,损害了国家形象,影响了对外投资的安全性、可持续性。
其次,是顺应形势、客观所需。加入WTO后,中国对外投资开始稳定增长,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对外投资进入快速增长期,已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16年对外直接投资更是增长44%,流量远远超过利用外资,成为直接投资净输出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超过万亿美元,迈入对外直接投资大国行列。大规模对外投资迫切需要规范行为,以减少相互间的负外溢效应,增强彼此协同。
中新社发 董乃德 摄同时,是服务于中国大的发展战略需要。新阶段,世界经济格局和中国比较优势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需承担新使命,开拓新市场,发展新产业,实现新布局。
我们提出了全面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出了“一带一路”倡议,大力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多边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旨在继续推进全球化,打造开放包容、公平公正、平衡和谐的国际新秩序,最终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实现如此高的目标,既需要我们积极作为,更需要我们自觉自律,塑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和国家形象。出台若干意见,推进机制建设,规范企业行为,是关键举措,也是重要一步。”张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