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情况调查:别让“李鬼”开心“李逵”伤心
“企业创新,有些困难咬咬牙能克服。最让人头疼的,是新技术、新产品经常被侵权,而且维权之路异常艰难……”
在本报记者对四川省的成都、绵阳,河南省的郑州、洛阳和浙江省的杭州、宁波这3省6市121家企业的调查中,企业普遍反映,尽管近几年来我国打击仿冒侵权的力度逐年加大,但由于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合理、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依然不给力,创新型企业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侵权易维权难
除了明目张胆的侵权,还有隐蔽性极高的侵权“擦边球”
■“要取证就得买下对方仿冒的产品,而一套产品的价格就接近100万元。”
“对方把我们公司的一款检测设备买来,拆开后照着样子做了一台,招标时带着一模一样的仿制品就去了现场,连颜色都不换!”河南百克特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晓雷提起之前的遭遇依然有点气愤。
“因为总被侵权,我们曾经想放弃国内市场。”成都一家科技公司技术总监说,软件一旦脱手,就不知道对方拿着它去做什么了,根本没法取证。“第二天一看,铺天盖地都是我们研发的软件,这对软件公司来说基本上是毁灭性打击。”
除了明目张胆的侵权,还有隐蔽性极高的侵权“擦边球”。“公司一直自主研发电子显示产品,曾在福建找了一家代工厂生产,结果被对方直接仿冒。和工厂交涉后,对方却说做了工艺上的改进、节约了元器件,拒不承认是抄袭。”河南胜龙信息公司总经理王鹏说,他们只能自认倒霉。
“完全窃取我们的技术倒不太可能,但有的企业稍微改一点,美其名曰‘借鉴’,我们也没有足够底气告它。” 成都一家企业的副总经理说,他们也吃过类似的“哑巴亏”。
“技术上的事儿很多时候就是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成都一家软件公司首席执行官说,当自己付出大量心血研制的创新产品被别人三下两下就成功抄袭时,由于搜集证据太难,很多企业被迫放弃维权。
而且,取证过程中花费的成本较高,令一些企业苦不堪言。
王鹏的公司还曾研发出一款能够有效消除摩尔纹的显示屏,并申报了专利。没想到,又很快被同类厂家仿冒。公司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咨询律师后发现,要取证就得买下对方仿冒的产品。“可这种显示屏很大,主要供电视台演播厅使用,一套产品的价格就接近100万元,取证成本实在太高了!”
河南北方玻璃知识产权部部长刘恒也深有同感。“按照现有规定,我们告别人侵权时,就要自己取证。但生产玻璃的设备价格昂贵,我们不可能为了取证去花几百万元买一条生产线,也不太可能到对方的车间去取证。”刘恒觉得,打起官司来,每年还要花费几十万元的律师费,浪费公司大量人力物力,最后往往得不偿失。
打赢侵权官司也高兴不起来
一路维权的企业被打官司拖累,甚至错过发展的黄金时期
■“侵权企业输了官司,赔了5万元、10万元,可他们的销售额已经接近两亿元!”
侵权官司打赢了,为啥许多企业还是高兴不起来?
部分企业反映,侵权方即使被处罚,也不会因为损失几个“小钱”而伤筋动骨,有的迅速“东山再起”,有的换个招牌“重新开张”。相反,一路维权的企业却可能被打官司拖累,甚至错过发展的黄金时期。
据一位企业负责人介绍,仿冒侵权的公司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往往输了官司就注销;而被侵权企业即使打赢了官司,却往往连打官司的成本都收不回来。郑州奥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李建华说,他们研发的一款产品被仿冒后,市场价格迅速下跌,导致企业受损严重。他们与侵权的公司打官司,虽然赢了两场官司,但结果令人沮丧:对方一场赔了5万元、一场赔了10万元,而他们的销售额已经接近两亿元!“新的专利法虽然提高了赔偿额度,但与侵权方的非法获利和打官司维权的成本相比,还是太低了。”刘恒说。
“2015年初,我们公司曾在某地看到一个仓库里的仿冒货,公司立刻按正常程序报案给有关部门,但相关部门只是销毁假货了事,不再继续追究造假者。”成都一家科技公司经理认为,这种做法力度远远不够,应该找到上游的制假链条,铲除制假窝点。
“比起发达国家,国内对专利侵权的监管力度还是不够。”李建华说,有次企业去德国汉诺威参展,发现侵权企业也去参展后,就向会展方投诉,结果仿冒企业被灰溜溜地“请”了出去。
部分企业还反映,现有规定对侵权和经济损失的认定有很大局限性,有些情况下他们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向侵权方追责。
河南华冠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有一个原创的卡通形象叫嘻多猴。“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卡通形象,却凝聚了不少人的心血,我们花了一年零九个月时间才把它创造出来。”公司负责人梁兴说,这只“小猴子”活泼俏皮,可一“出生”就遭遇了不少侵权。“郑州很多小商店、火车站附近的地下室摊位,都摆满了嘻多猴的产品。找他们讨说法时,他们就说是在网上买的,我们对此毫无办法,最多就是让他们把产品撤掉。”
浙江海天集团行政总监汪晓莉也讲述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我们一位员工3天总共偷了6000张图纸。最后一天,我们就在监控器里看着他偷,但在现场把人抓住后也没办法处置,不知该让他赔多少钱。”
“维权难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目前研发只想着短平快。原来两年做一个,现在恨不得一年做两个,赶紧推出去。”梁兴很无奈。
“专利蟑螂”讹诈创新企业
他们专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再和真正的创新企业打官司
■“连法院都清楚对方把古北电子当‘提款机’了,但法律条文中没有一条能打击这种‘专利蟑螂’。”
“专利蟑螂”,指那些不搞研发不生产,只依靠不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再和其他企业打官司、从中讹钱的投机者。“专利蟑螂”利用现有政策的漏洞,给创新企业带来很大困扰。
“目前专利法有待完善,其中实用新型专利管得太松,基本上申报就能评上,这助长形成了一批‘专利蟑螂’。”杭州古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刘宗儒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就碰到这样的事:有几个人原来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看到古北电子的产品后,就写了一大堆实用新型专利,也就是把一个非常通用的事情,写成数十个甚至上百个专利诉求。“结果,对方花很小的成本告我们一下,我们就要付出巨大代价来回应。”
对方和古北电子的官司打了两年半。刘宗儒认为,这家公司一开始就是想讹钱,找古北电子要几十万元的“和解费”。经过调查,果然发现对方是典型的“专利蟑螂”,他们注册了3家公司,手里拥有几百个专利。“如果我们跟这个公司和解了,对方一定会用另外一个公司来告,又要讹一笔钱。”
刘宗儒开玩笑说,连法院都清楚对方把古北电子当“提款机”了,但法律条文中没有一条能打击这种“专利蟑螂”。只要“专利蟑螂”上告,法院就得受理,被告的企业就得应诉。为了不受讹诈,刘宗儒没有妥协,从2014年开始,公司前后花了3年时间、耗资200万元,最后把“专利蟑螂”公司的核心专利都申请无效了。
刘宗儒说,对方虽然不会再来纠缠,但他们只要将专利重新排列组合一番,就可以再申请新的专利、讹诈别的公司。“制造垃圾专利,目的就是讹钱,必须要让他们付出代价。”刘宗儒认为。
刘宗儒建议,国家应针对企业创新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漏洞,在保护创新企业的同时,也加大对恶意侵权企业或个人的惩罚力度。
(本报记者刘诗瑶、余建斌、赵永新、冯华、蒋建科、喻思娈、谷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