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制度
中新网4月7日电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今日谈到新兴业态企业时指出,支持新兴业态的发展,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的企业开放。此外,人社部对原来适合于传统的用工方式、劳动关系的用工和社保制度进行调整,或者是开辟新的空间,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制度。
资料图 新兴业态之一共享经济代表 共享单车 张浪 摄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会上,有记者问:新兴业态到底指什么?是哪些行业?这里面提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这些企业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比如是钱还是什么政策?
张义珍回应,关于新兴业态、新的就业形态的重视和支持,人社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一直在关注和研究,也希望对新兴业态的发展、新就业形态的促进能够提供应有的政策支持和相关的帮助。
对于新兴业态究竟有哪些,清单可能很难列,比如快递业、共享经济等等,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但和传统的经济形式,原来传统的一二三产业、传统的制造业有很多不同,它的特点可能是既有传统产业的痕迹,同时又加上了许多新要素的投入,它们共同的特点是更好地适应目前经济多元化、需求多元化的需要。所以,这种新兴业态也表现出多元化、多层次、多样性的特点。对于新兴业态和新的就业形态是相互呼应的,新兴业态带动了很多新的就业形态,新的就业形态也促进了新兴业态的发展。
目前的用工也好、社保也好,包括就业支持政策也好,主要是以原来的传统单位用人这样一个劳动关系来开展的。在这个过程中,那些没有传统的劳动关系和单位劳动合同形式的新业态、新用工形态、新就业形态,能不能享受、怎么享受政策就会面临困难。
张义珍表示,人社部对此非常关注,也一直在研究,在这次新的就业政策中,重点突出几个方面:
一是支持新兴业态的发展。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的企业开放,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的企业,都可以享受相关的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过去人社部对企业有一揽子的政策,但对新兴业态不一定好用,也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这次人社部明确了新兴业态的企业可以按照其他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同时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了政府部门要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的相关产品和服务,这对新兴业态是非常有利的支持。
二是人社部对原来适合于传统的用工方式、劳动关系的用工和社保制度进行调整,或者是开辟新的空间,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制度。比如,文件明确了从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路径。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而过去职工社会保险只适用于企业职工。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方面的补贴政策。其他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也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时文件还要求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的保障方式。
另外人社部也明确要加快建设网上社保、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等平台,为从业者跨地区参保、转移接续、享受就业、社保等相关方面的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
张义珍表示,当然,这个工作还在起步过程中,有些政策还需要进一步配套细化。人社部也想加快进程,为新兴业态的发展、新就业形态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