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新政推进京津冀企业迁移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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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新政推进京津冀企业迁移便利化

中新社天津4月7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7日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为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作用,该机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市场监管协同发展的意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协同,着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准入环境,推动京津冀互设企业登记窗口,推进京津冀企业迁移便利化。

天津新政的出台旨在围绕京津冀整体定位和天津功能定位,推进市场监管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协同协作,加快构建一体化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监管环境、质量供给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有效支撑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破除要素壁垒、优化区域经济结构,为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意见》主要任务是推进市场准入政策共享和简政放权改革协同,深化对接服务机制,深化事中事后协同监管,着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监管环境;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机制,逐步实现质量技术资源共享,更好地以质量引领支撑区域协同发展。深化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体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天津将积极推动京津冀三地互设企业登记“政策咨询窗口”,开辟北京河北企业迁往天津和天津企业在京、冀注册登记的双向绿色通道,推进京津冀企业迁移便利化,实现登记窗口和登记项目互通,允许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京津冀”作为区域特色字号或者行业限定语。由北京市和河北省迁至天津市的企业,允许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

与此同时,推进京津冀企业迁移便利化。为随市场整体迁移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一次性登记便利,由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为随市场迁移的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场所变更团体化登记。对经京津冀三地认定的著名商标和“老字号”,在办理企业名称登记时实行三地跨区域行业保护。

此外,天津官方将推动京津冀三地涉企行政处罚信息的共享和互认,推动建立京津冀联合惩戒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梳理统一的联合惩戒措施目录,推动建设京津冀联合惩戒信息化系统,研究探索在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许可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三地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三地受限”一体化联动监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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