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投资软环境指标全国居首
中新网广州3月20日电 题:广东政商关系转型:勾肩膀—背靠背—面对面
记者 索有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企业的应酬减少80%,企业办事简单了,成本降低了,尤其是时间成本。”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履安实业公司总裁付松山日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以前靠关系做生意的现在生意越来越难做了,做生意靠的是核心竞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高压反腐激浊扬清,该省每年查处的厅官数一直居于全国前列,“蝇贪蚁贪”落马者更是不在少数,一些和贪官相勾连的企业家也纷纷身陷囹圄。一种顾虑和担忧在社会上隐现:什么样的政商关系才是安全的?
广东一鼎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廖卫平对记者说:“一段时间以来没有官员敢在我的企业里吃饭,顾虑还是蛮多的,省里的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文件试行后,正常的交往关系又慢慢恢复了。”
廖卫平所说的文件,指的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去年4月22日批准印发的《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应邀参加企业符合规定的各类活动,可以按照有关差旅规定在企业所在地用餐或者由企业按照当地公务接待标准提供工作餐。
在此基础上,佛山市印发《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东莞市印发《开展“亲企清政”工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制订36条具体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
广东省委还制定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意见,明确了13种免责情形;制定《问责条例》实施意见,提出4条免责条款,既划定纪律“红线”,又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
“自从文件出来,给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往划出了红线,明确了哪些可以做,哪些坚决不能做,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大家都心里有数。”广州立白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赵广珍说:“有了这个文件的政策支持,这一年来,我们明显感觉到政府和官员们与我们企业之间的‘面对面’交流多了,‘背靠背’现象少了。政府和上级部门主动到企业调研和交流的次数明显比以前多了。”
此外,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制订实施《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等具体措施;广东省环保厅、水利厅深入剖析李清、黄柏青、吕英明案,列出职责领域权力清单和监督措施,消除政商不正当交往及利益输送漏洞。
据统计,《意见》印发后,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9个及一批官商勾结的典型案件,问责“为官不为”1707人;坚持“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开来”了结问题线索11784件次,保护了官员干事创业积极性。
“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的新型政商交往关系,正在广东形成共识。
广东英格来思服装公司董事长黄学明说:“不作为比腐败更可恶,乱作为比腐败更可怕。”
“反腐不手软、发展不停步”。2016年,广东查处地厅级官员149人,查处县处级官员1014人。与此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量下降10.3%,涉及省管干部的初次举报下降3.9%,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推动了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和“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
同样在2016年,广东民营单位数达872.5万户,同比增长15.3%;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4万亿,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5.5%。21世纪经济研究院2016年底发布的《2016年投资环境指数报告》称,广东省投资环境指数名列第一,且投资软环境指标居中国首位。
据广东省工商联调研反映,广东民营企业培养接班人的方式不再看重“先在政府机关工作积累人脉”,更加认同广东现行政策下的“亲”“清”政商关系。
广东省纪委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长梅河清表示,广东政商关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广东将继续推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铲除政商勾结的土壤;强化监督预防,斩断利益输送隐蔽链条;重点加强对主要官员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法规制度,特别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公职人员的利益保障等制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