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成玉吁出台容错制度激励国企大胆改革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路梅 杨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傅成玉9日就国企改革问题呼吁,要创造激励改革、保护担当的大环境,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重点突破。
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9日举行。傅成玉作大会发言时指出,当前中国各地国企改革已进入重要阶段,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
3月6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傅成玉委员发言。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其一,突出国资、国企监管改革,弱化甚至替代国企自身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视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禁区,绝大多数国企对企业内改革基本没启动。其二,改革主体不清,企业改革缺少内生动力。由于事实上的改革主体上移,导致了“上面想改很难改、企业想改不能改不敢改”的不协调局面。其三,缺少保护企业领导者改革担当的环境,企业领导对改革顾虑较多。
为此,傅成玉建议,首先,明确改革主体,突出改革重点。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划分国企改革主体,建议政府主管部门把涉及国企内部改革的权力下放给企业,允许企业制定各自改革方案,改革责任落实到企业和企业领导者。
第二,创造激励改革、保护担当的大环境。制定激励和保护国企领导大胆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具体可行的容错制度,建议审计、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等部门制定各自领域激励改革、保护担当的相关办法和措施。
第三,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重点突破。建议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范围,既增添国企自身活力,彰显中国深化改革的力度,还可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回到实体经济,降低中国金融业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