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创新层制度供给可期 精选层短期内难言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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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创新层制度供给可期 精选层短期内难言落地

本报记者 左永刚

今年以来,在两次重要会议之后,新三板市场的改革和发展预期基本定调。2017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以及证监会就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方面工作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两次会议中涉及新三板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基调确定。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2017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新三板要进一步优化分层制度和办法,既有苗圃功能,更要发挥土壤功能,让创新能力强、诚信好的企业能够良好发展。

而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强调, 新三板改革是今年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任务,既要有效监管、守住底线,更要因势利导、积极作为,把融资、交易这些核心功能进一步提升,要让新三板在量的积累的基础上实现一个大的、质的提升。

“今年改革重点就是完善市场分层,通过分层管理,把发行、交易、投资者准入和监管,把多方面的改革串起来,为众多的挂牌企业提供差异化的制度供给,把市场的积极效用进一步释放出来。重点去支持创新能力强、诚实守信、运作规范、前景广阔的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赵争平强调。

“这意味着今年新三板改革与发展将现两大特点,一是完善和优化分化制度,二是监管制度供给与改革制度供给并行,同时,尤其以监管制度供给先行为特点。”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

短期内精选层难言落地

“从中长期来看,新三板将会再推进精选层,但在现阶段监管能力仍有待提升的背景下,预计今年短期内监管将主要着眼于监管能力提升,促进创新层以及基础层企业规范治理,进而修订和完善市场各类制度,有序稳妥地增加制度供给。”上述人士预计短期内精选层难言落地。

全国股转系统去年就曾公开表示,下一步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市场流动性为核心,以市场分层为抓手,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市场服务效能和整体运行质量。

据记者了解,全国股转系统去年还表示将在对市场规则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推进治理规则的全面修订和制定工作,丰富自律监管措施手段,要使市场主体明确底线和红线,以及触碰底线红线的后果,提升市场的规范程度。

据悉,全面修订规则将以优化为主,预计涉及挂牌准入、挂牌审查;股票发行、挂牌同时发行股票的规则;交易制度优化,如优化协议转让和推动盘后大宗交易等层面。

目前改善市场流动性措施一直处于研究酝酿中,并且已有个别措施推出。去年12月13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布首批参与做市业务试点的私募机构名单,包括深创投、浙商创投、同创伟业等10家私募机构。根据《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的规定,10家私募机构将进入下一阶段的现场验收环节。

《证券日报》记者从一家试点私募机构独家获悉,10家试点私募机构将于今年3月底开始,陆续进入现场验收环节。

监管制度供给先行夯基础

从去年以来的政策推进节奏可以预见,改善新三板流动性的前提是提高挂牌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早在2016年新三板市场确定分层之初,全国股转系统特别指出,挂牌公司差异化制度的构建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在分层实践基础上不断推进。

去年相关差异化制度供给已开始陆续出台。去年9月份,全国股转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及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创新层挂牌公司应当聘请取得任职资格的董事会秘书;基础层挂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董事会秘书。

“差异化制度供给包括监管制度与改革制度供给,并且一定是监管制度供给先行。”上述人士向记者表示。

这一说法与2016年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隋强的公开发言基本一致。在2016年中国新三板高峰论坛上,隋强发表了主题为“不忘初心,勿忘改革”的演讲。隋强表示:“监管在前服务在后,监管跟不上,只有服务是没有意义的。”

隋强当时表示,基于前期分层管理的工作经验和已经开展的工作,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差异化监管和服务。一方面推动挂牌公司创新层挂牌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切实加强信息披露发行融资和并购重组的监管,提升创新层挂牌公司整体规范化水平,在此基础上探索优先在创新层引入公募基金落实授权发行等制度;另一方面对基础层挂牌公司加强服务和引导。

创新层制度供给今年可期

自2016年6月27日新三板市场实施首次分层以来,市场热切期待差异化制度供给,尤其希望增加创新层制度供给,以改善创新层流动性带动整个市场流动性。

新三板分层的本质是挂牌公司风险的分层管理,其实现方式是制度的差异化安排,通过分层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施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新三板将通过分层,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施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即创新层公司优先进行制度创新的试点,基础层公司继续适用现有的制度安排。

去年年底,《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新三板创新层制度供给方案一致处于研究酝酿中,其中包括交易制度优化与改革,以及发行制度改革。据悉,一是创新层交易机制的优化与改革,其中包括优化协议转让、推出盘后大宗交易等,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适当引入价格竞争机制,即在交易过程中引入价格形成的竞争性因素;二是放开定向发行35人限制。

完善股票发行制度、提高挂牌企业股份分散程度也被认为是改善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前提。2015年11月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提出,鼓励探索放开挂牌同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新增股东人数35人的限制,加快推出储架发行制度和授权发行机制。

目前新三板市场存在的问题在于,流动性不足且分化严重,下一步全国股转系统将推进发行制度与交易制度改革相匹配,共同促进公开市场下的流动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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