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P2P网贷行业风险的整体水平在下降
中新网3月2日电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曹宇今日指出,银监会正在开展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行业的底数初步摸清,机构异化的趋势得到扭转,P2P网贷行业风险的整体水平正在下降。下一步将按照坚守风险底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介绍银行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中新网记者李雨昕摄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银行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有记者问:“上周银监会公布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行业非常关注。随着近些年以来,关于互联网金融新生业态的监管越来越具体,下一步监管方向和重点能不能介绍一下?”
曹宇指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互联网金融遵守的还是金融规则,银监会始终认为,任何金融创新都应该遵循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人或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规范和整顿P2P网贷的基本原则。
曹宇说,自从2015年人民银行等10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银监会负责P2P网贷的监管工作,自此银监会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曹宇表示,现行的关于P2P网贷监管的制度框架基本完成。一是明确了P2P网贷机构信息中介的本质属性。去年,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行动管理暂行办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强调P2P网贷机构要符合普惠金融、信息中介、线上经营、小额分散、专注主业的五大特征,引导行业从野蛮生长逐步回归到规范发展的轨道上来。
二是确立了备案管理的要求。明确了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并行的基本监管框架,将备案作为监管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对存量机构进行资质甄别,合规一家备案一家,明确监管范围,杜绝监管套利。
三是建立了P2P网贷资金存管机制,资金存管的业务指引已经发布,对于规范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商业银行与P2P网贷机构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化原则,积极开展资金存款业务,有利于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四是提出了强制信息披露要求。网贷机构要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创造透明、公开、公正的网贷经营环境,实现行为可监测、过程可监控,增强市场信心。
曹宇介绍,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银监会正在开展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行业的底数初步摸清,机构异化的趋势得到扭转,P2P网贷行业风险的整体水平正在下降。下一步银监会将按照坚守风险底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