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谈债委会: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作用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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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谈债委会: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作用更好

中新网3月2日电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2日就债委会指出,债委会的形式可以避免很多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恐慌和麻木,对于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务重组等严重问题,银行、企业、地方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可以一起谈,在实际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作用更好了。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今日出席国新办发布会介绍银行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 李雨昕 摄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今日出席国新办发布会介绍银行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 李雨昕 摄

国新办今日举办新闻发布会。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介绍银行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问,去年以来,各地都组建了不少债委会,通过债委会解决“僵尸企业”、去产能的问题,请问债委会成效如何?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下一步还有什么动作?

郭树清对此作出解答。他称,债委会的形式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一家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贷款的银行比较多,大家在对待企业结构调整、风险处置的问题上一致行动、统一部署,地方政府是欢迎的,企业也是高兴的,对银行来说也是有好处的,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恐慌和麻木。

郭树清表示,至于债委会形式将来怎么发展,银监会再观察,至少现在是很好的形式,可以促使银行、企业、地方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坐下来共同面对问题,哪怕是特别严重的问题,如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务重组等问题都可以谈,因为毕竟各方都有自己一定的资源,可以一起协商。在实际过程中,包括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作用更好了。

“像我在山东工作的时候,有个矿物集团进行结构调整、债务重组,债委会就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先后谈判了四十多次,最后达成了一个各方都比较满意的结果,使债务得到了重组。当然,没有绝对满意的,都是比较满意,各方权益在可能的限度中得到了最大的保护,这是很好的解决方式,”他讲道。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则介绍,由最大贷款人牵头组成的债权人委员会,是银监会在推进维护银行债权、防范逃废债、促进企业债务重组的一种工作机制创新,是用市场化、法制化方式来解决维护银行债权,实施企业债务重组的一个有益尝试。这种机制完全由银行债权人和债务人自主协商、自主谈判,来寻求最佳的债务解决方案,是企业和银行实现互利共赢的一种创新和探索。到目前为止,这种创新、这种机制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介绍说,到去年年底,全国已经成立的债委会是12836家,涉及用信金额约14.85万亿元。应该说,通过债委会这种形式,确实能够实现银企之间的共赢,减少单方面行为对企业经营、银行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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