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中新社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21日表示,财政部将继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堵住各种不规范渠道,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该负责人介绍说,截至2016年末,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万亿元人民币(预计执行数),比上年末略有下降,考虑到当年地方综合财力的增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有所下降。但局部地区风险不容忽视,主要是一些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屡禁不止、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展缓慢、个别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减弱等,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地方政府财力增速总体放缓,土地出让收入增长不稳定且地区间差异较大,个别地区地方政府偿债能力有所减弱,东北及中西部地区一些市县债务风险凸显。为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督促地方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规范政府举债程序。
——合理安排新增债券规模。满足地方政府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地方稳增长、补短板。
——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减轻地方政府利息负担,缓解地方偿债压力,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并继续发挥转型后的企业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估和预警,坚持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风险事件,依法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合理分担风险。
——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建立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日常监督机制,依法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违法违规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转请省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