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解读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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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解读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年11月16日,商务部等10部门印发《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规划》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规划编制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内贸流通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指明了流通改革和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

“十二五”期间,我国内贸流通保持较快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8%。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0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1.8万亿元,其中网上零售额达到3.9万亿元,居世界第一位。从整体上看,内贸流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存在着流通效率低、成本高,市场布局有待优化,实体商业转型缓慢,供应链发展水平不高,内外贸联动发展不足,管理体制机制仍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十三五”时期是内贸流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内贸流通发展对稳增长意义重大。“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新理念新思路和相关配套政策密集出台,对流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为流通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为准确把握内贸流通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开拓内贸流通发展新局面,商务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内贸流通发展的有关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编制了《规划》。

二、关于《规划》的编制过程和主要特点

《规划》编制工作自2015年8月启动,历经一年多时间完成。商务部先是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商务部研究院等机构就“十三五”期间内贸流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开展前期研究,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同时,按照“开门编规划”的原则,通过商务部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征求规划编制意见和建议。完成《规划》初稿后,又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规划专家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

《规划》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与时代特征紧密结合,体现流通发展新趋势、新任务、新要求,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互联网背景下流通功能转变和模式创新。规划体现了“互联网+”背景下内贸流通发展的深刻变化,增加了流通与其他产业融合的相关内容,拓展了传统流通的功能边界,突出了内贸流通的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功能,强调创新驱动,提出了智慧供应链等新概念,鼓励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模式。

二是突出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规划以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为主攻方向,将“三化”思想贯穿始终,加快推进“云、大、物、移”、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加强流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流通集约化水平,推动“十三五”期间现代流通的大发展。

三是突出内贸流通在推动供给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规划注重发挥流通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作用,提高流通供给水平,促进以需定产和供需匹配,有效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稳增长大局。

三、关于“十三五”时期流通发展新趋势

研判现代流通发展趋势,是科学《规划》编制的基础。“十三五”期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新的流通革命蓄势待发,预计将呈现以下几大趋势:

一是线上线下从竞争走向竞合。从趋势上看,实体经济必须与电子商务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发展,电商和实体经济不是对立的,电子商务是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十三五”期间,随着“互联网+”深入推进,平台经济、分享经济、协同经济、体验经济等新模式快速发展,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和法制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建立,电商和实体经济将由竞争走向竞合,边界更加模糊,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享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流通业与制造业、农业融合趋势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更加广泛,进一步打通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供需匹配水平显著提升,流通引导生产的作用更加突出,助推供给侧改革作用增强。流通自身不同业态间跨界趋势更加明显,单一购物功能的商业业态加快向集购物、餐饮、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业态转变。产业与金融结合更加紧密,供应链金融快速发展。

三是消费结构加速升级。居民消费将从商品消费为主转为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并重,预计到2020年,东部发达地区城镇居民服务型消费支出将全面超过商品消费支出。消费特点将从模仿式、排浪式消费转向个性化、多元化、定制化消费,从温饱型消费转向品质型消费。

四是流通智能化水平提升。创新成为流通发展的第一动力,智慧流通理论和实践不断进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广泛应用,智慧物流、智慧商店、智慧社区和智慧商圈等快速发展,使流通业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

四、关于“十三五”时期内贸流通发展的主要目标

《规划》描绘了到2020年内贸流通的发展蓝图,强调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内贸流通转型升级取得实质进展,全渠道经营成为主流,现代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大流通、大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流通新领域、新模式、新功能充分发展,社会化协作水平提高,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增强,流通先导功能充分发挥,供需实现有效对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更加凸显,现代流通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规划》从内贸流通总体规模、现代化水平、企业竞争力、发展协调性等方面提出了发展具体目标:提出“十三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10%左右,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年均增速7.5%左右;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速分别为15%和20%左右;流通企业活力增强,创新创业能力和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整合供应链水平明显提高;国内外市场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程度明显提升,城乡内贸流通发展差距缩小;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监管有力、协调高效的内贸流通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五、关于如何理解流通升级战略及三大行动

围绕流通升级战略,《规划》提出了消费促进、流通现代化、智慧供应链三大行动,积极推进流通创新发展。

一是从流通业自身发展角度,实施流通现代化行动,提高流通三化水平。重点推动“互联网+流通”,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促进流通集约化发展。优化流通设施供给结构,促进流通设施升级。推动实体商业创新转型,鼓励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

二是从流通引导生产的角度,实施智慧供应链行动,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推动流通与工业、农业和其他服务业深度融合,发挥流通先导作用,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高流通供给水平,实现生产与需求高效匹配,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三是从流通促进消费的角度,实施消费促进行动,服务稳增长大局。通过流通领域设施、服务、技术等升级,促进便民消费、服务消费、品质消费、绿色消费和安全消费,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推动消费结构由商品消费向服务消费升级,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

六、关于“十三五”时期内贸流通发展的主要任务

《规划》以提高流通质量和效率为中心,以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为主攻方向,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推进实体商业创新转型。创新经营业态与模式,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功能差异化优势,激发实体商业活力。引导流通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快品牌化发展。

二是提升流通供给水平。扩大市场有效供给,推动服务功能创新,完善基础设施布局,以内贸流通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力点,发挥流通引导生产的作用,促进以需定产和供需匹配。

三是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促进便民消费,扩大服务消费,提升品质消费、推动绿色消费,保障安全消费,突出流通促进消费的重要功能,着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海外消费回流。

四是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推动流通企业运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推动商务领域大数据应用,加快发展智慧流通,推动物流、城市商圈等智能化改造。

五是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适应内贸流通创新转型发展需要,健全流通标准体系,制订内贸流通标准体系框架,强化流通标准实施应用,完善流通标准管理,建立流通标准实施后评估机制,促进内贸流通规范化发展。

六是促进流通集约化发展。以集约化为目标,做强骨干流通企业,提升流通企业组织化程度,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有序发展平台经济,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推进内贸流通由粗放的外延扩张转向集约的内涵增长。

七是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围绕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部署,推进“三区四带”大流通网络和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城乡内贸流通协调发展,形成区域互补、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

八是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抓住全球变革机遇,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加快流通企业走出去步伐,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内贸流通对外开放水平。

九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流通领域法律体系,提高综合监管执法水平,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升行政服务便利化水平。

七、关于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权责,整合和优化各部门流通管理职责,创新政府协同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市场机制指引,政府管理服务、社会协同共治”的内贸流通新型治理模式。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内贸流通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地方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培育新型农村流通主体,促进小微流通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完善公益性流通设施投入长效机制;稳步推广供应链金融。

三是调整优化税费政策。落实“营改增”政策,推进消费税改革,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工商用电同价,允许大型内贸流通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开展商业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

四是优化土地要素支撑。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现代流通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前提下,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对于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符合规划且划拨决定书或相关法律没有明确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有偿用地手续。

五是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提倡校企联合,培养实用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人才引进,促进人才流动;加强干部培训,强化基层内贸流通管理队伍建设。

六是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流通费用与成本调查,建立健全服务消费、电子商务等统计指标。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涵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深度挖掘和关联分析,完善景气指数,强化预测预警。

七是落实规划推进机制。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内贸流通发展规划;强化依规行政的管理理念,研究建立科学的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和检查制度;鼓励创新政策措施,开展政策试验试点,加强规划和政策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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