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海岛居民坐船半价 每人每月可享8次优惠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帆)海岛居民有新福利了。珠海市府办日前印发《珠海市扶持陆岛交通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2017年1月1日起,海岛籍居民乘船按全票5折优惠,海岛籍居民60岁以上老年人乘船免费;中小学生乘船按现行客运全票2.5折优惠,每人每月可享8次优惠。
规定所指的陆岛交通,指珠海市香洲港与万山区各海岛(有固定居民居住)、高栏与荷包岛之间固定水路客运班轮航线运输,不含旅游性质的客运包船。
目前,从香洲港往来东澳岛、万山岛、外伶仃岛的高速客轮单程票价分别为56元、63元和67元。
根据规定,从2107年起,海岛籍居民乘船按现行客运全票5折优惠,差额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共担补贴。此外,海岛籍居民60岁以上老年人乘船免费;中小学生乘船按现行客运全票2.5折优惠,限补贴每人每月享受8次优惠,超过8次的按海岛籍居民票价购票。
海岛籍居民等特定优惠对象的票价按2017年票价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制定或调整非海岛籍乘客票价,应按规定报市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备案并提前15日向社会公布。
另外,为鼓励与扶持陆岛交通发展,规定提出,政策性原因开通岛际支线等新航线,因客流不足等造成亏损,由政府予以适当补贴。船运企业新增或更新船舶投入陆岛交通运输,由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给予贴息。条件成熟时应增开航线、航班,以满足海岛居民和游客的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各海岛客运站必须建立具备身份证识别及多种优惠功能的网络售票系统,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核定所辖海岛居民、老年人、中小学生等特定乘船优惠对象信息,并与客运站建立人员更新、注销等联动机制。具体优惠对象身份识别、IC卡办理等流程办法,由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与客运站另行制定。规定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