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扭亏无望钢企整体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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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扭亏无望钢企整体退出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张利涛)钢铁去产能再加码。11月14日,工信部正式印发《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20年实现钢铁行业根本性脱困,粗钢产能净减少1亿-1.5亿吨,年均增速到10%以下,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全面稳定达标,总量双下降。值得一提的是,《规划》还要求停止建设扩大钢铁产能规模的所有投资项目,对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靠银行续贷等方式生存的钢企实施整体退出。

《规划》除明确钢铁去产能目标和具体任务,还提出各项有效解决措施包括对于僵尸企业和低效产能,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停止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妥善安置职工,促其退出市场,同时,支持地方和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途径,退出低效产能,将投资重点放在创新能力、绿色发展、智能制造、质量品牌、品种开发、延伸服务和产能合作等方面。

目前,中国钢铁产能过剩局面依旧严峻。对外,在去年中国钢铁出口突破1亿吨大关后,许多国家将本国钢铁业的不景气归咎于中国,纷纷对中国钢铁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显示,11月以来,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14起反倾销调查和裁定。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国外对中国钢铁产品频繁发起反倾销调查,除了为保护他国国内产业的同时,也反映出国内钢铁企业大量生产廉价钢材,而高附加值产品缺少的现象。资料显示,“十二五”期间,粗钢产能利用率由2010年的79%下降到2015年的70%左右,低端产品同质化严重,而部分关键高端钢材品种却需依赖进口,钢铁产业则面临着产品供需结构失衡的新矛盾。

针对中国去产能面临的国内外双重困境,韩晓平提出,一味追求产能数字的下降难以有效解决钢铁去产能,实际上,地方政府在去产能过程中,要将去产能和减少企业排污相结合,“钢铁企业开工率极高,而《巴黎协定》则对中国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如果将钢铁去产能和排污相结合,即强制要求排放污染物和能源消耗大的钢企退出或改革,不仅解决了去产能问题,还解决了部分排污问题”。

而对于扭亏无望钢企退出后引发的还债和企业职工安置问题,韩晓平提出建议,欠债钢企退出后,针对原有土地和相关资产,银行可以做出相关处理。而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相对复杂,国企职工一直以来对下岗观念淡薄,他建议,应该修改相关规定,让国企职工改变国有企业职工不能下岗的观念,而更多地去选择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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