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半年重点监管房地产和过剩产能行业的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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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半年重点监管房地产和过剩产能行业的债券发行

中新社上海11月4日电 (缪璐)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4日表示,与公司债券年报监管相比,上交所就2016年半年报尝试对房地产和过剩产能行业的债券发行人进行重点监管。

据介绍,自2015年新公司债发行以来,上交所公司债券发行人行业结构呈现相对集中的特点,市场对房地产、过剩产能行业公司债券的风险也比较关注。为此,本次半年报监管,上交所除关注一般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外,还结合过剩产能和房地产行业的各自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问询和监管。

对房地产行业发行人,上交所重点关注在报告期内去库存情况,新增土地储备和购置情况,三四线城市业务占比情况,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利润占比情况,新增借款和债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资金往来占款情况,哄抬地价、捂盘惜售违法违规情况等。

对过剩产能行业发行人,上交所重点关注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去产能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措施实际效果,新增投资和技术改造情况,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受到监管处罚的情况等。

整体来看,2016年公司债券半年报的披露及时性大大改善。截至8月31日(半年报法定披露截止日),仅有4只公募公司债、11只私募公司债、15只企业债的发行人未披露半年报,准时披露率达到99%。截至9月30日,仅剩7家企业债发行人尚未披露。

与此同时,上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半年报披露的整体质量有所提高。在本次半年报监管中,上交所对全部公司债券半年报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对披露质量不佳的发行人及时进行了监管问询,共出具问询函41份,要求发行人说明、更正或补充披露,督促发行人披露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和关键信息。

据上交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2016年半年报披露工作已基本收尾。下一步,上交所将启动公司债券相关业务规则修订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市场近两年的发展实践,在前期完成修订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债券上市规则》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进入正式修订程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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