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2020年京津冀再生水利用率将超30%
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近日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计划提出,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
计划提出,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将用水效率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加快建设节水型企业,在缺水地区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增长。制定国家关于工业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的鼓励和淘汰目录。推动企业通过整体设计、过程控制和深化管理,挖掘节水潜力,提升用水效率,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改造。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48立方米以下。
计划要求,推动重点高耗水服务业节水。推进餐饮、宾馆、娱乐等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中水和循环用水技术、设备。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特种用水范围,执行特种用水价格。
计划提出,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民用建筑集中热水系统要采取水循环措施,限期改造不符合无效热水流出时间标准要求的热水系统。2018年起大型新建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住宅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鼓励居民住宅使用建筑中水,将洗衣、洗浴和生活杂用等污染较轻的灰水收集并经适当处理后,循序用于冲厕。新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在新建小区中鼓励居民优先选用节水器具。
计划还提出,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强化规划引领,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节水要求,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实施城镇节水综合改造,全面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资源化利用。
计划要求,加快推进水价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和特殊行业用水水价政策,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完善适时调整机制,健全农村生活用水价格管理机制。
计划强调,要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在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时,应预留再生处理设施空间,根据再生水用户布局配套再生储存和输配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提标改造,增加高品质再生水利用规模。应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沿海缺水城市和海岛,要将海水淡化作为水资源的重要补充和战略储备。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海水淡化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鼓励地方支持主要为市政供水的海水淡化项目,实施海岛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降低硬覆盖率,提升地面蓄水、渗水和涵养水源能力。到202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计划还提出,实施高效节水产品“以旧换新”。制定和实施坐便器、水嘴、洗衣机等用水产品“以旧换新”政策,结合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和水效国家强制性标准,推动非节水型产品换装改造。鼓励生产厂家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地方政府投入专项资金,激励用水户和生产企业广泛参与。